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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律”表示“将确认12名北韩服务员是否自愿脱北”

“民律”表示“将确认12名北韩服务员是否自愿脱北”

Posted June. 21, 2016 07:25   

Updated June. 21, 20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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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院旨在甄别4月份前来韩国的北韩在华餐馆服务员们是否“自愿脱离北韩”的审理工作将于21日开始,出现了关于这一审理是否合适的争议。

首尔中央地 方法院刑事32单独法庭的李英济(音译)法官从21日下午2点起,对从位于中国浙江省宁波市的柳京饭店中出逃的13名服务员中的12人的人身保护请求事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判断他们是否自愿出逃、他们住在北韩出逃居民保护中心(即以前的国家情报院中央联合讯问中心)是否合适?这是脱北者入境韩国以来首次发生的事情。

在此之前,“民主社会律师协会”(民律)申请基于人身保护法对他们进行人身保护。理由是要确认这些人是否自发性前来韩国。申请人身保护,是指违反个人自由意愿被国家机关运营的设施所收容、保护、监禁的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接受了“民律”的请求,向国家情报院发出出庭传唤信,由此开始了审理。

对此,国家情报院方面20日表示:“服务员们不愿出庭接受审理,法务代理人律师将代替他们出庭”。如果服务员们拒绝出庭,法院不能强迫他们。国家情报院列出了服务员们本人不愿出现在公开场合、他们担心如果自己声称不是绑架将使在北韩的家人面临死亡危险等理由。目前,北韩政府声称服务员们是被绑架到韩国的,让服务员的家人们出面进行宣传。

针对“民律”方面的要求,国家情报院和统一部声称,“出于自由意愿来到韩国的服务员们,不是人身保护的对象,”“这是将脱北者入境机制无效的荒唐要求。”统一部发言人郑俊熙表示:“服务员们为了在韩国社会定居,正处于合法的保护之中。”

政府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是这种方式,每次脱北者来到韩国的时候,就会有人以受到北韩家人的委托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就得甄别他们是否是自愿脱北。这等于是在把脱北者们放在北韩面前进行联合讯问。这样的话,哪会有北韩百姓脱北前来韩国?”

“民律”的要求,显示出于针对政府和国家情报院的强烈不信任。而司法界有关人士则认为,“民律”为了申请人身保护,通过在中国活动的美国国籍人的转达,寻求和获得北韩家人的授权书的经过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专家们表示:“事情演变成理念的对抗,从而导致舆论的分裂,这是不能允许的。”



尹完准 记者,申东镇 记者 zeitung@donga.com · shin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