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偷拍和色情

Posted January. 26, 2016 07:57   

Updated January. 26, 2016 08:18

한국어

英语中有“upskirt photo”(裙底风光照)这一词。虽然它的本意是指在裙子下面向上拍摄的照片,但现在指的是用智能手机偷偷拍摄女性特定身体部位的照片。是否把这些照片视为非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等地,如果有男性为了性方面的满足而拍摄了那样的照片,不会当作违法行为予以处理。只有在马萨诸塞州,从去年起已把它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在韩国,对于会引发女性性羞耻心的所有拍摄行为,处罚远比美国严格。裙底风光照自不必说,就是夏天在海边拍摄身穿泳衣的女性,也会受到惩罚,这个国家就是韩国。但是,也不是说,只要受害者表示主观上感到了羞耻,就会进行处罚。会根据特定身体部位的暴露程度、是否予以强调、拍摄角度以及距离等进行综合考虑,从并第三方的角度进行判断。

不久前,大法院(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对追逐自己喜欢的一名女性,在电梯里拍下没有她脸部的上半身照片的男子罚款100万韩元的判决,并以他无罪为宗旨,发回下级法院要求重新审理。受害的女性当时陈述说自己感到了羞耻和恐惧。但是,大法院认为,拍摄的胸部照片并没有暴露部位,连轮廓都没有显现,客观上属于不会诱发羞耻感的程度。一开始把这种程度的照片作为偷拍处理,就是不对的。只是,一名从未谋面的男子追到电梯里的行为,令女子感到恐惧,应该可以从轻予以处罚。

男性把目光瞄向性感的女性,虽然会引起妻子或女友的斥责,但在法律上并没有问题。那么,在公开场合用通常的焦距所拍的照片,与用眼晴看到的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这些照片中的部分内容是非法的,那么为什么非法,又是哪一部分非法呢?就像“色情虽然无法定义,但一看就知道”这句话,偷拍也是一看就知道吗?这是智能手机给法律领域提出的新难题。

宋平仁 评论委员



宋平仁记者 pi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