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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义和破裂主义

Posted June. 27, 2015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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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一对50年间家庭和谐的老夫妇,退休后胃病缠身的丈夫某一天被杀害,犯人是妻子,探病途中突然回想起36年前丈夫婚外恋后向她道歉的痛苦往事,杀死了丈夫。不久前,东京地方法院裁定,“50年间的回忆中也许有过开心的事情”,“不要忘记感恩的心活下去”,对妻子判处了缓刑。看起来,哪怕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配偶的背叛仍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如果丈夫仍然健康,老奶奶会不会选择离婚,避免偶然的杀人事件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与夫妇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不同,判决离婚必须有配偶的错误行为等合适的离婚事由,才可以请求离婚。法院在1965年引进“责任主义”原则后,驳回了大部分对家庭破裂有责任的人提出的离婚请求。美国、日本、德国等则采纳破裂主义,允许离婚请求,不追究谁对谁错。

对于是否批准搞婚外恋的配偶请求离婚,大法院昨天采取了全院合议体公开辩论的方式。其契机,是与其他女人同居15年并生育婚外子女的丈夫对法律上的妻子提起了上诉。随着对离婚的观念变化,围绕是否将现行的责任主义转变为破裂主义,两名女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固守责任主义只会增加彼此的憎恶。”(金秀真律师)“因其错误行为破坏了婚姻导致关系破裂,如今却滥用权利,提出解放自己的要求,对此绝不能接受。”(梁素英律师),两种意见针锋相对。

责任主义曾经对阻止丈夫单方面赶走妻子的“驱逐式离婚”作出贡献。有观点认为,最近则反过来,它正发挥着保护五六十岁男性的作用。为了扶养一家人而只知道干活的丈夫,在退休后遭到妻子请求离婚的时候,可以拿它来充当挡箭牌。半个世纪以来延续至今的责任主义究竟能阻拦破裂主义的猛烈挑战至何时,令人十分好奇。



高美锡 评论委员 mskoh1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