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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形式医院”

Posted May. 31, 201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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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自4月份起开始实施的现行辽阳医院的安全标准,在现实中的作用形同虚设。其中的原由是多数医院在无法使用相应设备的情况下,为了遵守规定,形式上都设置了安全设备。基于这种现象有分析指出,政府不能仅依靠书面上的资料进行管理监督,而应该亲临现场进行现场检验。

○沦为无用之物的安全标准

5月29日东亚日报前往首尔永登浦区A疗养医院。

消防防灾厅下达的“避难器具之火灾安全标准”告示中提出:各楼层地板面积每500平米应设置一处避难器具。不仅如此,每层楼应设置的避难器具的种类也各不相同。像4~10层,应设置救助袋、避难用梯、升降式避难机等设备。

A疗养医院的情况,备有应对紧急情况的避难救助袋。救助袋是下方敞开的口袋型长款浮袋,是保障受困人员通过浮袋内部向下滑落的方式应急避难的器具。这种避难救助袋必然需要能够容纳人通过的窗户,可是在这家疗养医院却不能。因为这将疗养医院的大部分窗户都不是推拉式的窗户,而是仅仅用于通风换气用途的半开式窗户,这种窗户显然无法容纳一个人的通过。这家疗养医院,设置了无法让人通过的窗户,却具备了需要通过窗户进行施救的避难救助袋。生产此类救助袋的企业相关人士说到“利用人无法通过的窗户,是根本无法使用救助袋的”。这不仅是A疗养医院的个别现象,而是相当多数疗养医院的窗户都是此类设计。疗养医院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患者自杀或摔下受伤。

京畿道一家疗养医院院长说到“因为时常会发生患者试图轻生的举动,我们不得不安装小型窗户或者不能完全打开的窗户”。紧接着这位院长进一步讲到“实际上,过去曾在一家疗养医院发生过老人家为了不给子女添负担选择自杀的事例”。其实有不少医院备有避难梯、避难绳索,但是同样由于这种原因实际上很难在现实中使用。

由于楼层间的倾斜,安全扶手等境况雷同。

现行的医疗法实施规则中规定:疗养医院应在楼层间设置倾斜路,消除地板门槛。但是首尔铜雀区B疗养医院的紧急通道内放置了冰箱,移动时非常不便。也就是形成所谓的紧急通道被堵住现象。

与此同时,虽然大多数医院按照规定在疗养医院走廊、楼梯、卫生间、浴室等处设置了安全扶手,但现实中这些扶手都很难用于真正使用。因为大多数设有安全扶手的地方,都堆满了轮椅、康复器具等各种物品。

○看护人被排除在安全教育对象范围

保健福祉部正在通过医疗机构评价认证院对疗养医院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认证项目之中包括对疗养医院员工的安全教育。但是看护人却被排除在教育对象范围。事实上,在疗养医院中看护人的人数远远多于医生、护士以及行政人员。保健福祉部的解释是,因为看护人不属于正式员工,因此被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

首尔铜雀区C疗养医院中目前患者人数达到40人,为这40位患者提供帮助的护士上午只有3人,而下午变成2人。相对于这种情况,看护人却时时刻刻照料着患者。若发生火灾,这些患者十分需要看护人的帮助,但事实上这些看护人却没有接受过任何应急的安全管理教育。

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研究委员金珍秀(直译)说到,“疗养医院中有很多的患者都是行动不便的长期住院患者。因此一旦发生事故,这些患者没有他人的帮助是无法逃离事故现场的。必须站在患者立场,仔细设计,大幅度强化管理运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