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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皇帝劳役”判决的张秉佑,辞职不能解决问题

做出“皇帝劳役”判决的张秉佑,辞职不能解决问题

Posted March. 31, 2014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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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主集团会长许宰皓在上诉审中被判日工资5亿韩元的“皇帝劳役”,做出这个判决的光州地方法院法院长张秉佑提交了辞呈。张法院长在2007年5月入住了大主建设公司销售的光州188平方米(57坪)的公寓,在5个月后将自己原有的公寓以2亿5000万韩元的价格卖给了大主集团分公司HH开发公司。这些公寓交易被曝光后,掀起了“地区法官通关系”的争议,之后张法院长就通过传真提交了辞呈。

张法院长表示:“在销售、购买公寓的过程中,没有取得任何利益。”对于购买价为4亿5000万韩元的公寓,因为有银行贷款等资料,可以很容易证明他的主张。但是大主集团系列公司在2007—2008年接受了法庭管理,而张法院长当时是负责法庭管理的光州地方法院破产部裁判长。大主集团子公司购买了掌握企业生死权的破产部裁判长的公寓,确实是有点可疑。2007年是房产市场进入冰冻期的时候,不少人想搬家,但因为卖不掉原来的公寓,放弃了搬家。虽不能说是特惠,但是大主集团方面很有可能给破产部裁判长提供了便利。

张法院长表示“对于引起争议,表示深深地歉意”,但是这不能解决问题。既然出现了嫌疑点,大法院就不应该立即受理辞呈,而是应该查明真相。根据“有关法官、议员免职限制的成规”,正在调查违法嫌疑调查的法官,原则上不能被免职。大法院有必要考虑将张法院长提交给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方案。

对于在光州、全南地区工作29年的这一“地方法官”,很多同情的舆论表示:“宣告当时各界传来了很多请愿书及呼吁文,他也没法忽视这些。”据说在许前会长接受检察调查的时候,地区机关负责人及地区经济界人士提交了要求减刑的请愿书。“皇帝劳役”风波证明了地区法律界与地区社会缠结的地区法官制度问题、地区检察官的介入问题等。对国家的信赖取决于司法系统的公正性。梁承泰领导的大法院因该进行司法改革,改正地方法官及地区检察官—地方势力—自治团体相连接的地方非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