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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许可“私人侦探”,是否能出现福尔墨斯?

再次许可“私人侦探”,是否能出现福尔墨斯?

Posted March. 19, 2014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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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是否能也出现夏洛克•福尔摩斯?”

政府为了合法化及培养私人侦探(民间调查员),决定在今年制定有关工作范围、资格制度等的具体实施方案。其宗旨是:为了让韩国的“福尔摩斯”合法地进行活动,用制度进行支援,同时增加就业机会。雇佣劳动部等政府有关部门18日在国务会议上向朴槿惠总统报告了上述内容的“新职业培养计划”。根据该计划,私人侦探及温室气体咨询员、居住福利师等40多个职业被包括到了新职业中,这些职业将受到政府的支援。

尤其是私人侦探的合法化,将会再一次成为“烫手山芋”。私人侦探相关法案从1999年开始7次提交到了国会,进行了几次合法化工作,但是遇到了担心侵害私人生活的反对舆论,每次都未能成功通过。

赞成私人侦探法制化的人主张,目前根据检察、警察等的调查能力,找到失踪儿童或调查保险欺诈是有限的,因此要通过民间私人侦探来进行完善。如果政府政府实施私人侦探资格制度,信用调查所、差役中心等的非法民间调查员将能得到法律的控制,因此不仅能补充检察及警察的调查能力,还可以增加优质的就业岗位。

目前,去年提议的警备业法修改案和有关民间调查的法律等相关法律被拴在国会上。政府的方针是,以两个法案为基础,通过党政协议及听取各界意见的方式,制造最终法案,在明年上半年通过国会。

但实际上,私人侦探的登场也不容易。大韩律师协会发言人崔阵宁表示:“私人侦探的合法化等于是国家放弃保护国民私生活的义务,这违反了宪法”,“如果存在对私人侦探的需求,就应该引进自治警察制度等,强化警察人力。”

私人侦探的工作范围也将引起争议。比如,对个人的暗地调查等有可能引发侵害私生活的争议,而且在欺诈等民事事件上,很难规定法庭接受私人侦探调查内容的程度等。

对于私人侦探的管理监督,各部门之间也存在矛盾。法务部主张“私人侦探与调查功能有密切的关联,因此应该由法务部进行管理”,但是警察却主张“私人侦探的功能类似于警察,因此应该接受警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