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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善东、李石基和张成泽的境况

Posted January. 28, 2014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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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高等法院昨天在国会会场上,审理因涉嫌引爆催泪弹而被起诉的统合进步党议员金善东的上诉案件,宣告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法庭在判决书中指出,“国会是通过对话和说服,达成折中和妥协,来审议法案和政策的地方。在这种地方实施用暴力妨碍议事进程的行为,作为国会议员辜负了权威和国民的信赖。”

金议员指责:“像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独立斗士歪曲成匪徒的判决。”“向镇压安重根义士的日本帝国主义。”但又有多少国民能与其共鸣?对于有期徒刑10年以下的案件,大法院审核的是法理而不是量刑,因此改变原判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这一判决被大法院确认,那么金议员将会丧失议员资格。被告人是2011年11月为了阻止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批准同意案的处理,采取暴力妨碍议事进程的。而这一案件拖了2年多,还没有审判终结,可以说,审判不是一般地拖拉。金议员已经届满了犯下事件时候的第18届国会任期。在第19届期间,也已经行使了一半以上的国会议员权限。

同一天,水原地方法院举行了对统合进步党李石基议员涉嫌内乱阴谋一案的第43次公审。在1小时40分钟的庭审中,李议员对检察机关的询问,未做一句回答。自去年11月12日开始对李议员的RO (革命组织)一案的首次公审以来,2个半月内法庭展开集中审理,甚至举行了夜间公审。尽管提交了包括《5月会合》录音记录在内的很多有关RO嫌疑的证据,但李议员和律师团每次都提出异议,因而受到拖延审判的批评。法律界的一些人认为,左派运动圈势力正在实施,把法庭当做政治宣传煽动舞台的典型的“法定斗争”战术。

作为朝鲜二把手的张成泽,通过连嫌疑也不明的一次审判,被判处死刑。并以恐怖的方法,立即被处决。保障被告人的防御权,最大限度地保障辨明事实自由,这就是自由民主主义法律秩序的优点。但是,法院被那些利用这一点不必要地拖延审判,嘲笑司法程序的被告人牵着鼻子走的话,只能说是实现正义的延迟。应当警惕,正义的延迟有可能助长对司法部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