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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修改和平宪法视而不见?

Posted May. 04, 2013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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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和平宪法修改动向,实际上采取了默认的态度。日本主要政党3日迎接宪法纪念日,一致发表了谈话,以去年4月发表的执政党自民党的宪法草案为基础,正式开始了修改宪法的讨论。

美国国务部发言人本特莱尔2日(当地时间)在定期发布会上对于有关日本修改和平宪法的提问回答说:“对日本宪法的问题应该问日本。这是日本政府内部考虑的事项”,表现出了这是内政问题的态度。 

接着他还表示:“奥巴马总统和国务卿凯利多次与日本达成了‘奠基石同盟(cornerstone alliance),曾表示这个同盟非常重要。”这是美国第一次对日本的宪法修改正式表明了意见。

美国是在1946年通过联合军最高司令部(GHQ),给日本提供“放弃战争、禁止拥有军队”的现有和平宪法的当事国 。但是却对日本的宪法修改表示了默认。其中所含的要求是,让日本自卫队填补财政困难所导致的美军东亚战斗力空白。

之前美国在1991年海湾战争后持续地要求日本自卫度扩大作用。海湾战争时日本拿出和平宪法,拒绝了美国的派兵邀请,而是提供了130亿美元的巨额。但是美国在“战胜国家名单”中没有包括日本。之后美国在2001年攻击阿富汗时、2003年重建伊拉克的时候都表示“来到现场”、“拿出旗帜”等,强烈要求自卫队的派兵。

按时成为宪法修改讨论基础的日本自民党草案的内容与第2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帝国宪法”中的“主权者是日王,国民的权利是日王给国民赋予的”相类似。第一条规定天皇是日本的国家元首,在第3条规定国民要作为国旗和国歌,尊重军国主义象征的日章旗和“军之代”。尤其第9条删除了放弃战争的条款,允许设立国防军,还规定了国民要协助国防的义务,通过这些确保了实施征兵制度依据。

日本的右翼势力表现出趁这个机会打下基础,让日本回归战败前“强大日本”的意志。朝日新闻等大多数日本媒体表示反对,说:“这违逆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宪法的根本精神。”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