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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安候选人的“分享权力”构想欠缺责任意识

[社论] 安候选人的“分享权力”构想欠缺责任意识

Posted October. 12, 201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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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统合党文在寅候选人5月向无党派候选人安哲秀提出共同政府建议,接着9月16日又在候选人演说中表明:“要通过责任总理制分散帝王式总统的权力。”安候选人方指出,正筹备总统负责国家未来目标与统一外交国防,而剩下的国政由国务总理负责的权力分摊构思。安候选人表示:“是自由商议的过程,没有最终敲定。”这意味着,这一构想有一定的依据。

韩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以总统为首的政府。国务总理辅佐总统,按照总统的命令管理行政部。”以“总统责任制”明文规定行政的权力结构。因此,若不更改宪法就不能成立“总理负责国政”的制度。就算在不违反宪法的情况下总统与总理进行协调,但最终责任也归属于总统。

安候选人本月7日公布政策目标时表示:“会通过国会的批准行驶总统赦免权。”似乎不太理解总统的赦免权。总统赦免权分一般赦免与特别赦免。宪法规定,一般赦免要通过国会的批准。如果安候选人说的是不需要国会批准的特别赦免,那就是没认清现状。总统行驶的特别赦免也引起不少争议,如果还要通过国会的批准,那么会像预算案一样,执政党•在野党都会想从中获取利益。

安候选人承诺道:“据说青瓦台间接•直接任命的职位超过1万,我会把它减少至十分之一。”总统是通过人事管理国政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位置。人事权若从青瓦台移至其他机构,国会议员的施压或贿赂行为会更加猖狂。另外,由大法官会议互选以及推举选出大法院长候选人,或者将监察院长候选人的推举委托给国会等构想也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权力分立的原则。

一般称总统为帝王式总统、万机亲揽、无所不为,但如果总统与国会遵守了宪法,就不会有这样的修饰词。总统也只能在宪法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驶权力。而且,国会的权力要比总统的权力大。为了大选候选人的单一化分享总统权限或缩小总统权限是无视宪法的构想。只能说安候选人分享权力的构想欠缺对总统职位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