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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统一,需制定北指导部犯罪处罚法”

“面对统一,需制定北指导部犯罪处罚法”

Posted October. 05, 2010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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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张称,如果要在南北统一之后处罚朝鲜体制所实行的非法行为和主导此事的犯罪者们,需要事先准备“体制非法清算基本法”等法和制度。法务部和首尔大学统一和平研究所、Hanns Seidel财团4日在首尔大学教授会馆共同举办的学术会议上,首尔大学法学教授李效元通过论文“德国统一过程上的体制非法清算和当时事件”发表了以上观点。

李教授表示:“德国以法和制度为中心清算了东德的体制非法,对政治和社会经济统合带来了非常大的好处。朝鲜在非法行为方面比东德更严重,因此统一韩半岛的清算工作要比德国更重要。”接着,李教授把朝鲜的“体制非法”行为分成:拷讯、杀人、强制收容等体制维持相关犯罪;KAL机爆炸事件等恐怖行为;6•25侵南等对南犯罪;为财产累计的高层腐败行为等4种类型。李教授所提出的“体制非法”就是指“虽在体制内部不算犯罪,但因体制崩溃引起的体制转换而被评价为非法的行为。”

他主张说:“需要构成体制非法清算基本法、体制非法清算委员会、体制非法犯罪调查委员会、体制非法受害者救济委员会、朝鲜地域没收土地处理委员会等特别机构。”

在当天的学术会议中,还有主张称,李明博总统在8•15 光复节特赦上提出的“统一税”还为时过早。Hanns Seidel财团韩国事务所长Bernhard Seliger在“准备韩国的统一财源:有必要制定统一税吗?”等内容的发表会上表示:“在统一的方法和时期不确定的情况下,统一税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刘成烈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