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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区行驶时,时速超过30Km将被罚款

Posted July. 18, 200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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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住宅区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而且排气量不足50cc的小型二轮车也将施行报案义务化。

17日,政府同法务部、国土海洋部、警察厅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国家交通安全政策审议委员会,并制定了以“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为内容的综合施行计划。施行日期将由有关部门商议决定。

综合施行计划的目标是,到2012年为止,每1万台汽车使用者的伤亡人数从2007年的3.1名减少到1.2名。

政府为了步行者的安全,决定投入在住宅区汽车最高时速限制在30km的“生活道路时速管理系统(Zone 30)”。警察厅的有关人士说明,“适用对象是全国所有住宅区没有中心线的两旁道路。占36%的交通事故伤亡者是步行者,制定本措施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步行者”。

与此同时,加强对事故发生时较高的致死率管理。至今为止,不包括在报案对象的不足50cc的二轮车也都要贴上号码牌并义务性地参加保险。而且,原先只要有执照就可以驾驶的不足125cc的二轮车也要通过另外的考试项目才能驾驶。

同时,提高了对饮酒驾车的处罚程度。3次以上惯常地酒后驾车而被取消执照时,取得执照的限定期限从原先的2年延长至3年。而且,酒后驾驶处罚标准也从现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改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于公交车、出租车、货物车等实行义务性的贴上数码运行记录器的“黑匣子”。这是为了把它活用到分析事故原因和改善驾驶行为的方针。

政府的有关人士表示,“我国交通安全水平比起经合组织(OECD)加入国落后了20年的时间。因此,在今后的5年内,要以交通先进国的水平减少交通事故”。



姜慧圣 fineda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