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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房“假寄养”

Posted March. 24, 2008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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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经营小店铺的金某(38岁•京畿)为借钱访问私债业主方某(35岁)的时候,某人提出了令人心动的建议。

如果把两名2岁和4岁的女儿虚假让给别人的话,会给1000万韩元的报酬。

经过一番斗争接受这一提议后,方某把金某的俩女儿入到了环境美化员崔某(47)的名下,以后让崔某申请了仁川宋都新城市P楼房54平的住宅。崔某因无住宅加上子女3名未成年的待遇,去年11月得到了一套楼房。

方某获得一套房后给崔某辛苦费换来了房权,之后通过附近房地产以9300万韩元卖给了金某(44岁•高校英语老师)。

首尔地方警察厅以在首都圈人气分房区虚假寄养婴幼儿非法转卖所得约4亿8000万韩元不当利益为由(违反住宅法等),拘留了韩某(45岁)和对私债业主方某等14名经纪人进行了不拘留立案。

警察还对从他们那接受200万韩元∼1000万韩元,而允许虚假寄养的金某等20名父母和申请特别分房的崔某等19名,也进行了不拘留立案。

根据警察,经纪人恶用了特别分房规定的住宅法施行令中包含寄养儿的条款。针对6岁左右婴幼儿加5分的条件,他们还专门把2∼5岁的儿童加入到了寄养儿对象中。

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包括首尔恩平新城的京畿东滩、光明、板桥、仁川宋都新城等地共获得了21处住宅,还各以6000万韩元∼9300万韩元的价钱转卖给了别人。

警察相关人士谈到:“一张资料就能申请寄养和对分房验证上的粗心,致使这种犯罪的发生。”



金相云 su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