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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走中国劳动者的“劳动者保护法”

Posted November. 05, 2007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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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明年1月开始实行的中国新劳动合同法,正刮起解雇的风潮。

由于新法律的实施,明年开始公司将很难随便解雇员工,而且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退休金),因此他们正提前做着相应的措施。

但是工人们却以“正因为所谓保护工人权益的新劳动法,现在正面临着危险”表示不满。

身为中国最大通信装备企业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9月末到最近以名誉退休形式解雇了全体6万多名员工中占11.7%的7000多名员工。

虽然对提交辞呈的员工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了补偿金,但被解雇的员工们认为是“实际是强行解雇”表示不满。

而被解雇的员工大部分是连续工作年限为8年以上的高参。因为新劳动法中明确规定要保障10年以上长期员工的退休年龄,因此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躲避“终身雇用”。

中国官方电视台CCTV也在最近3周一下子解雇了相当于全体职员20%的1800名员工。他们都是根据现劳动法可以解雇的临时员工。新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2次以上临时职雇佣合约的话,第三次就等于无期限雇佣。

和中国企业相反外资企业则担心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会带来舆论的批评,从而导致企业形象的破损,因此他们纵观全局只停滞在了小规模减员。

今年6月LG根据每年的评价按照惯例解雇了实力欠缺的10%的员工,这引来了舆论“真劳动法临近,实施减员小聪明”的批评。

有着1200名员工的沃尔马购物中心也在上个月的22号解雇了100名职工,因此舆论界批评说:“全世界减员人数中,有一半在中国”。

新劳动法比起1995年开始实施的现劳动法,把重点放在雇佣稳定上。

因此对于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必须要终身雇用;而对连续2年以上签订固定时间合约的员工,则要从第三次开始签约,事实上保障退休年龄的无期限合约。其中还新设了退休金的规定,还规定适用指派员工和正式员工的“同等劳动同等薪金原则”。

总体来说企业增加了15%的薪金负担而且解雇也变得困难了。

进出中国的某中小企业社长表示:“因为实施新劳动法而解雇职员,这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我们正寻找既遵守新劳动法又不会影响利润的公司规定。”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