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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企业主金某被疑得到54亿特惠保证

Posted August. 30, 2007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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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总统礼宾秘书官郑允宰的介绍,以1亿韩元贿赂国税厅局长郑常昆的釜山建设企业主金某(42),现被疑为从金融部门取得巨额贷款,在受政府捐赠公共基金保证的过程中得到了特惠。

上个月17日,金某以虚假档受到政府捐赠公共基金的技术信用保证基金(技术信保)和信用保证基金(信保)后,从金融机关那里得到了60余亿韩元的贷款,并用在了个人的用途上,因而涉嫌诈骗,被釜山地检拘留。

据检察部门的了解,金某在2003年4月,向实际所有者J建设和H土建公司收购合同等,得到贷款所需的档,从技术信保釜山西面支行和信保釜山支行那里,各骗得了41亿2000万韩元和12亿9300万韩元的保证。

金某还被指控以这种方式得到保证后,从金融机关那里得到了60亿元的非法贷款,并用在了个人用途上。因此造成了这两个建设公司停业,给技术信保和信保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对此,信保的相关人士透露说:“年销售额达到50亿~60亿韩元,就能得到保证。而我记得,当时H土建的销售额已达到了200亿韩元。”

但是,釜山某建设企业相关者则反驳到:“H土建的年销售额不可能达到200亿韩元。可能在取得保证的过程中,得到了特殊待遇。”

金某在受到调查的6月间,还了一部分贷款,之后还在被捕复审的前一天即上个月26日,还清了所有贷款后,于27日被释放。

当时,裁判部门以:“因金某已还清损失的全额,再加上受害者们也希望金某继续做事”为由,以3000万韩元保证金的担保决定释放他。

但是,因金某还涉嫌和釜山莲山洞公寓再开发相关,制定了虚假土地买卖合同,贪污380余亿韩元,因此逮捕令中以“事关重大,贪污金额巨大”说明了逮捕原因。

一方面,调查郑局长受贿事件的釜山地检也在当天,对郑前秘书官的调查必要性相关问题表明:“因事件已经被起诉过,郑前秘书官也没有受贿的嫌疑,因此暂时没有调查计划”的态度。

大检查院相关者也以“这是釜山地检自己处理的问题,因已经起诉正展开审判,所以对这一案件,等于调查已经结束了”来表明不想再扩大调查的立场。



尹熙觉 tot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