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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问题要同时考虑领养人和被领养人的人权

领养问题要同时考虑领养人和被领养人的人权

Posted June. 12, 2007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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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9日结婚的变性艺人河莉秀正式表示“想领养4名婴儿”后,网上围绕变性人的领养权问题掀起了一场争论。连日来,在报道河莉秀领养意向的网络报道回帖和门户网站留言栏出现了激烈的争论。

据本报采访结果确认,在国内已有变性夫妇以非公开方式领养孩子的事例。据推测,国内变性人口在1200~4500多名之间,但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变性者通过领养制定机构正式成功领养孩子。

▽领养机构表露拒绝意向=现行法律上,变性者领养孩子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在领养资格条件上对性别没有限制规定,而且随着去年政府为了激活国内领养活动而完善领养规定,独身者也可以领养子女。

但是,本报采访的20多家国内领养机构纷纷反映说:“即使任何条件都与应俱全,但变性夫妇仍然很难领养子女。”也就是说,如果提出疑问,会对资格条件给与解释,但实际上不能同意领养孩子。

某领养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领养机构所要找的是能让被领养的儿童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的‘普通家庭’而不是要找‘特殊家庭’。即使有人说具有一些偏见,但变性者家庭和同性恋家庭不属于普通成长环境,难道这不是事实吗?”

▽围绕同性恋者结婚和领养问题的争论将更加激烈=对国内领养机构表示的拒绝意向,专家们的意见也有出入。

要求匿名的多数精神科医生们反对说:“除了考虑同性恋者的人权外,处理变性者的领养问题时,还要考虑到被领养人的人权。”

相反,首尔大学小儿精神科教授金鹏年(音)主张说:“与施加暴力、不照顾孩子等作为父母没能具备为人父母资格的(非变性者)夫妇相比,恳切希望有孩子并且已经准备疼爱孩子的变性父母更能成为好父母。”

在继续争论的过程中,包括变性者在内的韩国特殊性取向者正在加强受到社会、法律权益保护的行动,其中包括对生孩子和组成家庭的权力问题。

民主劳动党计划作为本次大选公约,提出保障特殊性取向者的婚姻和领养孩子等家庭构成权的法案,同时制定特殊性取向者人权保护有关的基本计划,因此以后围绕此事的争论将会更加激烈。



林雨宣 imsu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