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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公务员伸出一个手指头代表要收多少?

税务公务员伸出一个手指头代表要收多少?

Posted April. 12, 200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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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行贿受贿时用手指头表示金额数。那么,税务公务员们伸出一个手指头,意味着要收多少钱呢?

曾经在地方国税厅工作的李某(42岁)揭发了在2005年3月份A某逃漏税8.4亿韩元综合所得税的事实。李某要求A某提交4.45亿韩元推定征税额的确认书,但是A某并没有理会,因而李某表示:“可能会追加进行税务调查。”

这时,A某说:“我不会亏待你,你需要多少?”并拜托李某不要追加进行税务调查。由于A某如此执拗要求,李某就伸出1个手指头,心想收1000万韩元也行。但是A某确认为李某索要1亿韩元,便在一周后将装有1亿韩元现金的皮包递给了李某。

A某在酒店日式餐厅行贿时,李某的上司张某也在场。李某回家打开包一看,包里装有1亿韩元现金。

次日,李某向张某汇报了此事。张某说:“是不是你背着我关照他了?已经全部征收税金,为什么还要收那笔钱?赶快退回去!”

但是,李某没有返还资金,而A某却在半个月后收到了要求缴纳4.45亿韩元税金的税务调查结果通知书。李某受到A某的抗议后,将1亿韩元现金返还给A某。

釜山地检特别调查部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律》,以受贿嫌疑对李某进行了起诉,李某在一审判决中被宣判有期徒刑5年。即使事后将返还资金,但只要有收钱行为,就构成受贿罪。而在场的张某却判无嫌疑。

但是在上诉审中,法庭仅对李某收受的1亿韩元中的1000万韩元认定为受贿数,而对剩余的9000万韩元认定无罪,并宣判1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认为“李某可能是认为在A某传递的包中装有1000万韩元。”

检方对此提出抗诉,而大法院一部(主审大法官梁承泰)11日表示:“即使李某认为自己会收到1000万韩元现金,但是由于主动索要贿赂,因此不能看作李某没有意愿接受除1000万韩元外的9000万韩元。”由此掀翻原审判决,将案件移交给釜山高等法院。

大法院表示:“我们没有找到李某想退还资金的客观资料。只要有心随时都可以退还资金,但是在受到A某抗议之前,李某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