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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出台诉讼限制规章制度

Posted February. 12, 200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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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侵权法改革协会(ATRA)称,密西西比州议会已经在2004年通过了包括废除连带赔偿责任和限制医疗诉讼、补偿金限制规定等内容的法案。佛蒙特州和德克萨斯州对“非经济性损失”赔偿,也就是补偿金的范围限制在25万美元内,密歇根州则干脆禁止了有关制药公司为对象的诉讼。

“电影般的诉讼时代已过时。”这是最近在美国企业之间正热门提及的焦点。

在美国90年代被著称为时“企划诉讼”的巅峰时代。随着消费者和市民以企业为对象提交的诉讼中接连出现原告胜诉的判决,甚至引起了背负巨额赔偿金的企业难以存活的争议。1992年,一位奶奶在喝麦当劳咖啡时被烫伤而提交诉讼,由此获得了290万美元的赔偿金。这件案例就是被典型引用的热门判决。

但是,随着最近接连出现诉讼限制规定,而情况有所改变。到目前为止,有6大州限制了石棉诉讼,并且有23个州也禁止了类似以儿童肥胖为借口向快餐店要求赔偿等方式的诉讼。为了防止恶意行为重复出现,限制了被誉为追加赔偿金的“惩罚性损失赔偿(punitive damage)”范围等的立法活动也很活跃。

上个月《新闻周刊》报道了这种变化,并说:“在与律师之间的‘诉讼战争’中,企业开始占上风。”也就是说,随着创造巨大收益的各种集体诉讼失去地位,律师们的收益也正在剧减。

提出诉讼改革迫切性的政府有关负责人的发言也推动了这种变化。最近,纽约市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和纽约州参议院议员查尔斯·舒默在共同发表经济有关报告书时,提及了该问题。他们指出:“去年,在美国证券市场形成的企业公开募股(IPO)规模从最近5年间的50%,减少到5%。由于过度的诉讼负担和规章制度,全球性企业正在离开美国。”

上周,第9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将6名沃尔玛女职员以公司为对象提交性歧视有关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认定为集体诉讼。美国工商界对这一判决进行强烈抗议。沃尔玛方面说:“在各分店个别进行经营的情况下,将6名职员提出的诉讼扩大认定为是160万人的集体诉讼行为是不正确的。”并表示要上诉,其最终判决备受人们关注。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