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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对南民战的补偿

Posted September. 23, 2006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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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民战是“南朝鲜民族解放战线筹备委员会”的简称。该地下组织在1979年10.26事件前发动了震惊我国社会的“越南式自主共产主义”事件。提供理论框架的诗人金南柱(1994年去世)至今还被左倾知识分子和大学生推崇为“抵抗诗人”、“革命诗人”。他通过南民战的机关报《民众之声》,传播了共产主义革命路线。他是一名“斗士”,他的遗体被安葬在光州望月洞。他说:“诗是准备革命的文学手段,诗人是战士。”

▷“主人讽刺仆人看着镰刀也不会写ㄱ(韩国语字母)/仆人一气之下砍断了主人的脖子/用那个镰刀。”他的诗《镰刀》助长了阶级斗争。南民战将这个社会分为特权阶级、财阀、资本家、中产阶级、百姓、农民、失业者七个阶级,并将中产阶级以上视为“民众的敌人”,将自己定性为“民众的急先锋”。他们的基本战略是,发动民众起义→组建人民解放军→创造社会主义革命成就,并把城市游击战视为手段。结果,该组织48名有关人士被捕。

▷大法院将南民战定性为“反国家团体”。有关人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15年徒刑等重刑。但今年3月后42人被视为“民主化运动有关人士”,恢复了“名誉”。而且包括核心有关人士在内的3人还获得了5000万韩元的赔偿金。那么,警察厅历史真相调查委员会在上周再次发表说“南民战是称颂北韩,试图与北韩取得联系的反国家团体”又是什么意思?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们闯入前东亚建设总裁崔元硕等财阀和高层公务员的家里强抢金银首饰,并从预备军训练场偷了枪械。但民主化运动常任委员会有关人士说:“如果在黑暗的统治时代要继续开展活动,有些事情无法避免。”难道要将他们与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安重根义士一视同仁?如果对共产主义信念和通敌活动进行补偿也不受惩罚,《国家安全法》无异于一张白纸。

评论员 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