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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香港示威者年内可能很难回国

Posted December. 21, 2005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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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香港警方拘捕11名韩国示威者的理由是涉嫌进行非法集会,但是香港警方计划还增加其他嫌疑。

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领事朴庆植(治安官)20日称:“据我所知,香港警方为了增加嫌疑,正在搜集掌握证言、录像等证据。”

但是被捕的11人将会否认自己的嫌疑,因此预计事态会长期化。

如果嫌疑人在香港法院主张自己无罪,就会在一定期限之后再进行审判,因此他们可能得在明年才能被释放。

当天,民主劳总公共联盟副委员长许仁(音)等韩国示威队领导层在香港举行记者招待会称:“示威队成员被不当拘捕,如果他们被长时间关押,我们就再次进行大规模远征斗争。”

○嫌疑增加,预计今年很难被释放

香港观塘法院在19日深夜进行的审判性质是决定拘捕与否的“拘捕问题审理”,并不是审理犯罪事实的审判。

因此,警方起诉的根据也是有明显嫌疑的“非法集会”。

警方计划,先通过法院允许拘捕的嫌疑起诉之后,在23日进行正式审判之前,增加其他嫌疑继续起诉。

增加的嫌疑可能是殴打警官、损坏财物等。预计警方应该掌握了示威照片等一些证据。

韩国驻香港总领事赵焕复称:“示威者和辩护人协商的方向是否认嫌疑。”

还有人说,因为过激示威发生在17日晚上,所以通过照片很难区分具体当事人。

在香港法院,只要嫌疑人承认自己的嫌疑,就会立即做出判决,但是如果嫌疑人否认自己的嫌疑,就会在一定期限之后再进行审判。这段时间通常都是10天以上。

○负责审理轻罪的法院审判本案

负责审判韩国示威者的观塘法院是审理轻型案件1审的治安法院。该法院最高可以判处2年以下监禁和最高10万港币(约1300万韩元)罚款。

考虑到这些情况,11名韩国人可能被判罚款和缓期执行。如果被判罚款和缓期执行,他们就可以以遣送形式回国。他们还可能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19日,香港法院除拘捕11名韩国人之外,还拘捕了香港人、台湾人、日本人等3人。

被释放的989名韩国示威者计划最晚于21日出国,但是其中的230人还没有确保飞机座位,一直在等待。

其中一些人在20日高喊“I love Hongkong(我爱香港)”,向香港居民转达了歉意和谢意。



李恩雨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