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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确定5大集团大部分渎职嫌疑不成立

检察机关确定5大集团大部分渎职嫌疑不成立

Posted September. 29, 200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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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汉城中央地方检察院调查部(部长黄允成)就参与联带以渎职嫌疑举报三星、大宇、现代、SK、LG等5大集团总裁和83名公司相关人士事件表示,已确定三星集团总裁李健熙等81人没有嫌疑。

检察机关仅判定现代电子(现在的HYNIX)具有渎职嫌疑,并决定对前总经理金荣焕保留起诉(承认嫌疑,但不起诉)。检察机关还取消了对去年自杀的郑梦宪总裁的上诉权。

参与联带在1998年8月公平交易委员会对5大集团不正当内部支援行为征收704亿韩元的罚款和下达纠正命令后,以渎职嫌疑向检察机关举报83名集团相关人士说:“由于5大集团不正当的支援子公司,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检察机关解释说,以除现代电子以外的其他集团为例,考虑到为防止其他子公司破产的暂时的支援、收回全部支援资金,公司损失不大、与资产规模相比,支援金额微不足道等事实,做出了无嫌疑决定。

检察机关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不正当行为判断标准是,是否“违反公平、自由的竞争”。与此相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的渎职罪判断标准是,是否“故意对相关公司造成损失”。因此,不能把这些集团不正当支援行为视为渎职罪。

现代电子等现代集团子公司在没有通过董事会和担保的情况下,收购了汉拿集团在1997年末倒闭之前发行的3490亿韩元的期票。

检察机关解释说,现代电子确实对汉拿集团进行不正当支援,但这都是当时的现代集团总裁郑周永(已故)的决定,而且在发生外汇危机情况下,政府以及汉拿集团债权团向现代集团要求进行支援。因此,做出了保留起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相关人士表示:“对被告人提交的陈述书进行了分析,但无法确定嫌疑。”

对此,参与联带反驳说:“只要有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可以视为渎职罪。对集团不正当内部支援行为以经营上需要为由,判定无嫌疑是错误的。”另外,5大集团对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提出了行政诉讼。目前,除现代电子以外的4大集团事件已提交到大法院。大法院在今年4月已确定现代电子不正当行为的情况下,做出了确定判决。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