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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据金永浣的线报抓捕了案犯

Posted June. 24, 200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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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获悉,就对北汇款疑惑,把现代的150亿韩元非法资金进行洗钱处理的人物——金永浣(50岁,滞留海外)的100多亿韩元被盗案件的案犯之所以落网,是因为金永浣即时提供了要求突袭汉城明洞私人债券市场特定营业所的决定性线报。

由于在明洞私人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如果不是对该行业精通的专家,根本无法了解其流通情况,所以,对金永浣清楚地知道被盗债券流通情况的背景和其债券的来历及性质,存在众多疑问。

曾调查这一案件的汉城西大门警察署强制执行2班班长李景在当天表示:“由于金永浣连被盗债券的号码也没有提供,所以未能找到该案件的突破口,但案件发生26天后,金永浣提供线报要求突袭明洞一家债券营业所,根据这一线报抓获了案犯。”

李景在称:“明洞的债券市场非常封闭,连警方也难以接近,所以,如果没有金永浣的线报,很难抓到案犯。”

据证实,警方在调查金永浣被盗100多亿韩元案件过程中,调查人员拟订了案发、抓捕案犯报告书,并得到了警察署长的签名,但由于来自青瓦台的对该案件保密的压力,只以口头形式向汉城地方警察厅进行了汇报,并未提交资料。

据证实,当时作为指挥人员的汉城警察厅刑事科科长和调查部部长、汉城警察厅厅长、警察厅调查局局长等人,介于青瓦台的压力,只口头听取了案件报告,同时未积极指挥调查等,有意识地未介入到案件中。

西大门警察署李景在班长称:“由于金永浣直接到强制执行2班报案,而不是通过112,所以,把报案材料放在了首位,而且抓获案犯后拟订了抓捕报告书,并得到了署长签字。”

但是调查科科长文归焕(现任麻浦警察署调查科科长)表示:“由于受害者希望不公开案件,而且如果以文件形式进行汇报,有可能泄漏给媒体,所以,没有拟订案发抓捕案犯报告书,只进行了口头汇报。”

他还特别表示:“金永浣的名字也是事后才知道的,而且把被盗的债券等钱物返还给受害者时,由于前来领取的是代理人,所以根本没见过面。”

但是李景在表示:“由于金永浣多次来到办公室或警察署附近,所以对受害人进行了调查。”

根据警方查案的惯例,如果出现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案件和抢劫金额超过300万韩元的案件,将义务性地向地方警察厅乃至警察厅进行报告,如果出现违反情况,可以交给惩戒委员会。

汉城警察厅刑事科科长金东珉表示:“事后才知道有这么一个案子,以口头形式向调查部部长做了汇报并进行了讨论,但并没有时间调查经过,也没有得到报告,而且也不清楚当时调查部部长有没有向厅长汇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厅高层负责人表示:“《东亚日报》(24日版,A31版面)报道的‘青瓦台阻止了案件公开’,完全属实。”“由于在幕后操纵这一事件的人物就在现任警方高级干部中,所以相关人士都闭口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