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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应真诚协助特检组

Posted April. 07, 200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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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汇款案的特别检察程序与以往的特检程序不同,在检察机关未施基础性调查的情况下,一切要从零开始,因此预计会遇到不少困难。金大中政府时期针对丑闻的特检通过研究检察机关的庞大的调查记录的形式以找出适用法律上的错误和歪曲、缩小的调查内容的补充调查,钓了大鱼。然而,此次对北秘密汇款案是特检第一次着手的调查,因此仅以有限的调查人力和期限查明隐藏在幕后的真实,就应该以政府机关的有诚意的协助为其前提条件。

更何况,朝野双方的特检法修订协商尚未结束,而宋斗焕特别检察官与两名特检助理虽已被任命,但连特检的工作时期及调查范围也没有确定。在卢武铉总统公布《特检法》之前,希望大国家党和民主党的事务总长及时对达成协议的部分进行修改,而不应以无休止的协商拖延修改法律的时间。特别是如过分缩短特检活动期限,就有可能将使在困难条件下,投身调查事业的特检组面对更加困难的局面,两党应该注意这一事项。

如果特检无法正常进行调查工作,那么即使朝野两党对《特检法》的修订达成共识,也毫无意义。此间对于对北汇款案监查院进行了相当长一段时期调查,据此推测,监察院、金监院、产业银行等部门可能已积累不少资料。因此,这些部门在提出资料和派遣职员等方面应提供积极有效的协助。还有,曾决定保留此案调查权的检察机关也应该以共同查明真相的姿态,派出优秀调查人力帮助特检组。

如果政府和执政党对特检调查持有消极态度,就难免受到“虽然为国务总理任命动议案处理等事项而未行使对特检制的否决权,但表里却不一”的嫌疑。如果特检调查得不到进展,就有可能重演消耗性争论,所以一次彻底的调查将对各个方面均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