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对残疾人的聘用政府袖手旁观

Posted October. 03, 2002 23:12   

한국어

据调查,政府机构和大多数的大企业,仍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聘用残疾人员。3日,根据劳动部和韩国残疾人聘用促进公团给国会保健福利委员会大国家党金洪信议员提交的国政监查资料表明,政府机构和超过300名以上职员的企业应按规定聘用3%以上的残疾人员,但去年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聘用比例仅达到了1.61%,而企业只达到1.10%。

据调查,从1999年到去年,对残疾人的平均聘用率警察(0.25%)最低,其后依次为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0.31%),检察机关(0.36%),公平交易委(0.42%),国防部(0.43%)。所谓的‘权力机构’,对残疾人员的聘用持消极的态度。

自从实行‘残疾人义务聘用制’法规的91年开始,截止到去年,政府机构的聘用率从0.66%增加到1.61%,同一时期企业的聘用率从0.39%增加到1.10%。

企业的残疾人聘用率增加的原因是按规定达不到义务聘用率,要上缴聘用负担金。这些企业在过去的11年内上缴的聘用负担金达到了6986.95亿韩元。

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根据特别条款,不上缴这一聘用负担金。金议员指出:“应取消特别条款让政府机构也更加积极聘用残疾人员。”



宋相根 songmo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