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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旭曾稱「李在明當上市長才有利」……按照「劇本」進行的大莊洞開發

南旭曾稱「李在明當上市長才有利」……按照「劇本」進行的大莊洞開發

Posted October. 18, 2021 10:14   

Updated October. 18, 20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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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莊洞開發事業特惠疑惑的核心人物南旭律師在2014年4月會見大莊洞原居民時表示:「如果李在明市長(再次)當選,事業進行速度將會非常快。李在明成為市長不是更好嗎?」包括上述內容的錄音已被公開。南旭還表示:「如果(李在明市長)再次當選,(柳東奎本部長)就會說到(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社長。」

南旭這番講話的時間是城南市還沒有確定大莊洞開發方式的時候。但南旭和柳東奎卻說得好像民官聯合開發已經確定一樣。2012年4月,擔任城南市設施管理公團企劃本部長的柳東奎向媒體表示,將以民官聯合的方式開發大莊洞。他還解釋說,2013年將與大莊洞原居民見面,成立特殊目的法人(SPC),公社將以50%以上的股份參與其中。此後,南旭說服居民說,只有李在明再次當選城南市市長,事業才能加快,同時提到了柳東奎被任命為社長的說法。

實際上,大莊洞開發事業就是按南旭和柳東奎所說進行的。李在明再次當選市長後,以民官聯合的方式迅速進行了大莊洞開發,城南城市開發公社以50%+1股的股份參與其中。柳東奎在選定民間事業者並正式開展事業的時期,擔任了城南城市開發公社代理社長職務。該項目以排除回收民間超額利潤條款等單方面有利於民間企業的方式進行。結果,南旭作為天火同人4號的實際所有者,獲得了1000億韓元左右的紅利,柳東奎從火天大有方面得到了700億韓元的承諾。如果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參與並實施事業設計,就很難發生這種事情。

一且在美國逗留的南旭今天回國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從2009年開始投入大莊洞開發的南旭被評價為了解大莊洞事件全貌的人物。正值火天大有大股東金萬培的拘捕令被駁回等、能否查明真相令人懷疑之際。檢察機關應該通過對南旭的徹底調查,找出對民間業者的特惠由誰決定、針對政、官、法律界的遊說做到了什麽程度、李在明知事的責任範圍又是到哪裏等核心疑惑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