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分開兄弟兩人的救濟對策,哭泣兩次的“影子兒童”們

分開兄弟兩人的救濟對策,哭泣兩次的“影子兒童”們

Posted June. 18, 2021 07:15   

Updated June. 18, 2021 07:15

한국어

法務部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勸告,4月份推出了有條件地救濟國內出生非法滯留兒童(又稱“影子兒童”)的對策,但經過兩個月左右的時間,截止到14日,申請滯留資格的兒童只有21名。法務部計劃截止到4年後的2025年2月28日接受申請,但預計約1.3萬名非法滯留者子女中,能夠滿足條件的最多只有500人左右。

雖然針對非法滯留者的原則是強製驅逐出境,但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則允許其家人全部留在國內直至該子女長大成人。盡管如此,滯留期間,非法滯留者的子女不僅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購買手機,就連導航者(Naver)等網站的賬號也不能擁有。由於不能加入保險,也無法參加修學旅行等體驗學習。最重要的是,雖然一直在韓國成長,長大成人後反而必須和父母一起無條件地回到父母的陌生國家。

法務部的救濟措施是為了改善“影子兒童”們所處的反人權狀況。但有批評指出,法務部所附條件過於嚴格,降低了救濟的實效性。法務部為了防止將“國內生育”用作非法滯留手段,附加了15年以上的長期滯留等條件,這一點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但截至2025年,非法滯留者子女中15歲以上的還不到4%。非法滯留者父母在申請子女救濟時,必須繳清非法滯留罰款。罰款根據滯留時間的不同而多少不一,如果滯留時間超過7年,最多要繳納3000萬韓元。對於經濟余力大抵不強的非法滯留者來說,這是一個很成負擔的數字,因此預計實際申請救濟的人會更少。這種救濟沒有救濟所應有的意義。

最終勢必出現這種不合理的狀況:同樣是在父母膝下長大,哥哥和姐姐得到了救濟,長大成人後有機會在韓國上大學或就業,而年幼的弟弟長大成人後卻要被強製驅逐出境。雖說這是限時性救濟措施下無法避免的現象,但既然反正是限時性救濟,有必要放寬條件,最大限度地擴大救濟對象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