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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溫室氣體是生存問題

Posted September. 12, 2020 07:16   

Updated September. 12, 2020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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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降低與產業化之前相比大幅上升的地球平均氣溫,人類的生存大有可能受到威脅。雖然應該減少對造成地球變暖的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的使用,但是這並不是簡單的解決方法。化石燃料不僅遍及產業,也蔓延至我們的整個生活。現代人的日常生活形態經常被比喻為“碳上癮”。自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是有限度的。必須動員強制力。也就是說,應對氣候變化需要法律。

去年12月,荷蘭最高法院在環境組織“於爾亨達”以政府為對象提起的訴訟中作出了“荷蘭政府應到2020年減少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5%以上”的判決。今年7月,愛爾蘭最高法院也在市民團體提出的訴訟中判決,要求政府“提出到2050年為止轉變為低碳經濟的履行計劃”。本月,葡萄牙的6名青少年環境運動家向歐洲人權法庭起訴了包括歐盟在內的33個國家。他們主張,國家沒有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充分的努力,侵害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權。以國家為對象的市民社會的氣候變化訴訟正在擴散。

不僅以國家為單位,以聯合國為中心,正在推進從全球角度出發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規制。聯合國是在以國家為中心的國際秩序框架下運作的,因此不能期待超越國家主權的強制力。巴黎氣候協定雖然指向聯合國層面的法律規制,但是要滿足於履行各國提出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NDC)的國際性公約的水平。

經歷過歐洲和韓國社會的壹位人士曾解釋過兩大文化圈看待法律的差異。他認為,在歐洲社會,法律被認為是應該遵守的“最低限度規則”,而在韓國社會,法律是應該達到的“最高目標”。因此,在歐洲社會,如果違反法律,就會受到巨大的譴責,但是在韓國社會,即使違反法律,違反法律的人也會相對地感到負罪感較輕。雖然有人說這是主觀偏見,但也不能完全否定。韓國雖然向聯合國氣候變化協定(UNFCCC)提交了到2030年為止將溫室氣體比無對策狀態下的排放量(BAU)減少37%的減排目標,但這是必須實現的挑戰性目標。考慮到最近溫室氣體的增加趨勢,這個目標看起來很難實現。

在歐洲的法律傳統中,有壹句法諺叫做“合約必須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即使聯合國沒有強制要求遵守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手段,也要遵守與國際社會的約定,這才是法律精神。還有壹句法諺是“哪怕天崩地裂,也要實現正義(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最近由於氣候變化,天公不作美。因為地球的氣候系統正在崩潰。為了恢復氣候系統,必須遵守向國際社會承諾的法律。這也是我們人類賴以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