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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開始家中有小學新生子女的公共機關工作人員的上班時間將推遲到上午10點

從3月開始家中有小學新生子女的公共機關工作人員的上班時間將推遲到上午10點

Posted February. 07, 2018 08:40   

Updated February. 07, 20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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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家中有小學新生子女的公共機關工作人員的上班時間將推遲到上午10點。此外,還將推進向學生家長提供10天的“照顧子女休假”的方案。這是爲了在最需要人手的小學入學時期,消除“照顧空白”而采取的措施。尋找工作和生活之間的平衡的“Work and Life Balance”文化正在擴散到整個社會。

 6日,總統直屬的低生育高齡社會委員會與雇傭勞動部等相關部門一同發表了旨在減輕小學新生父母的照顧負擔的方案。據此,即使公共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另行申請,只要子女是小學1年級新生,就可以從3月開始每天上午10點上班。根據行政安全部于上月16日發表的“工作革新綜合對策”,公務員可以根據需要調整上班時間。

 政府計劃,如果民間中小企業把小學生家長勞動者的上班時間調整爲上午10點(每周工作35小時),將提供給經營者每名勞動者每月最多44萬韓元的支援。針對上班時間很難調整的事業場所,其方針是盡可能地將年假以小時爲單位進行掰分。

 就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動者而言, 如果想要照顧早早放學的小學生子女而提前下班,就可以利用目前正在實施的“育兒期工作時間縮短制度”。該制度的內容是,只要是家中有8周歲以下子女的勞動者,爲了育兒而縮短工作,政府將支援減少的工資的一部分(相當于標准工資的80%)。例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人員如果將工作時間縮短爲4小時,那麽200萬韓元的月薪將減少到100萬韓元,此時政府將補助80萬韓元。如果想全部利用上午10點上班工作制和育兒期工作時間縮短制度的話,可以在“上午10點上班,下午3點下班”。

 此外,政府還決定修改《男女雇用平等法》,並引入每年最多10天的“照顧子女休假”。到目前爲止,以家庭的疾病和父母贍養等爲理由,最多可休90天,但如果修訂案得以通過,90天中的10天可以用作照顧子女休假。低生育高齡社會委員會事務處長張允淑(音)表示:“修改法律和編制預算的對策將在3月追加公布。”


柳聖烈 ryu@donga.com · 李美智 imag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