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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10多種法物來辨別是否系于毒殺的朝鮮版CSI

通過10多種法物來辨別是否系于毒殺的朝鮮版CSI

Posted January. 22, 2018 07:37   

Updated January. 22, 201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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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和律官、醫官一起率領漢城府(朝鮮時期三法司之一)胥吏、下人及仵作人等來到安置屍體的地方,首先將接受招供。”其次將實施驗屍(又稱檢屍,調查屍體)。一旦碰上天黑的時候,就要等到第二天早上再進行驗屍。”—摘自《審理錄》

 在朝鮮時代發生殺人事件時,邑城使道擔任過驗屍官,但從未親自驗屍。因爲,接觸橫死者的屍體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而且還需要解讀屍體上的傷痕的專業知識。驗屍工作是由被稱爲“仵作人”的專家做的。仵作人根據法醫學書籍《無冤錄》等找出死因。《無冤錄》是中國元朝時期的書籍,但根據朝鮮的實際情況,在世宗時以《新注無冤錄》、英、正祖時期以《增修無冤錄》反複進行修改增補。到了19世紀,刊行了整理驗屍和文件擬定格式的“檢考”。

 驗屍時基本要進行兩、三次。也會進行把已經埋葬的屍體挖出來重新驗屍的“掘檢”。在驗屍時,與其他官員和仵作人一起進行,從而確保了客觀性。如果是橫死者的屍體,破壞屍體並對其動刀子是禁止的。因爲不能進行剖檢,仵作人爲了仔細觀察橫死者屍體的狀態和傷痕並了解死因,還會利用各種各樣的法物(驗屍時使用的各種器物)。

 法物有10多種。把食醋灑在凶器上以此用來找回血迹,用酒糟擦拭傷口明顯地表現出了傷痕。把銀簪放進肛門或嘴裏觀察其是否變色,把白紙貼在眼睛、鼻子、嘴巴上,檢測是否有毒氣,以辨別是否系于毒殺。檀木湯(煮桧樹的水)擦屍體,關蒼術(菊花科的草)根用來消除燒糊的惡臭。

 驗屍在解決案件時起了決定性作用。1904年5月,曾在慶尚道聞慶生活的“兩班貴族”安在贊向官衙報案說“妻子黃某上吊自殺了。” 仵作人金一南和聞慶郡守進行了驗屍。把銀簪放進嘴巴裏,簪子的顔色沒有發生變化,但身體各處都留有毆打的傷痕。另外,後頸上有一道繩子勒痕。根據驗屍結果,黃某的死亡被判定爲“絞殺”,而不是自殺。

 案件的內幕是這樣的。住在同一個村子的賤民鄭爾文試圖強暴黃某,但逃跑了。丈夫安在贊沒抓住鄭爾文,但是毆打了他的爺爺。爺爺說,黃某與鄭爾文一直以來都保持著姘居關系。對此,怒不可遏的安在贊毆打了妻子,並用繩套將其勒死。

 仵作人會負責處理沒有什麽特別的屍體的事情,而一旦出現遭到損壞的屍體,則會突然出現仵作人斬釘截鐵地予以拒絕的謠言。仵作人因接觸橫死者屍體的理由而遭到鄙視,但正是因爲他們的存在,無法說話的屍體才能洗刷那些不白之冤。



趙鍾燁 jj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