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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帝國的慰安婦”之類不能贊同的敘述雖然很多,但司法處理必須慎重

《社論》“帝國的慰安婦”之類不能贊同的敘述雖然很多,但司法處理必須慎重

Posted December. 08, 201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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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察機關上個月18日以涉嫌損害名譽罪對撰寫《帝國的慰安婦》一書的世宗大學日語日文科教授朴有夏(音譯)提起不拘留起訴後,有韓國和日本的知識界人士發表聲明,批評這是對學問和表達自由的侵犯。在日本政府不承擔法律責任、不進行道歉、不作出賠償的狀況下,圍繞慰安婦問題的爭議稀裡糊塗地擴散,是令人憂心的事情。

《帝國的慰安婦》在朴教授2013年8月印刷第一版的時候,就因其關於慰安婦的記述與此前已經查明的事實有出入而引起了爭議。去年6月,慰安婦老奶奶們以該書部分文字侵犯她們的人格為由,提起訴訟要求暫停出版,法院在今年2月決定,須刪除其中34處文字才可出售。諸如,“朝鮮人慰安婦(與日軍)是同志關係。”“基本上是預計有收入的勞動,從那種意義上講,是‘強姦型賣淫’。或者是賣淫型強姦。”拋開這些內容是否有學術上的論證不談,僅表述而言,也是令目前在世的慰安婦問題受害者們完全無法接受的。

負責調查慰安婦老奶奶們起訴事件的檢察官表示:“通過聯合國調查資料、憲法法院決定、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日本河野談話等客觀資料,我們確認,朴教授書中的內容是用捏造的事實,損害了慰安婦問題受害者們的名譽。”

朴教授根據法院的命令刪除了書中存在問題的部分重新出版,但沒有修改不認為日本政府負有責任的觀點。他聲稱:“很難說,日本國家對於強制帶走負有法律責任。換句話說,加諸慰安婦身上的暴行和強制性無償勞動的損失,首先只能看作是相關企業和軍人個人的問題。(191頁)”

這一觀點,與國際社會認為慰安婦問題明明白白是日本犯下的戰爭犯罪、日本必須承擔相應責任的觀點不同。此外,“如果說‘朝鮮人慰安婦’是軍事需求品,遭到強姦的荷蘭女性和中國女性則是‘戰利品’。(219頁)”等表述,在文理上也有引起誤會的地方。在動員慰安婦方面,韓國內部也有合作者、慰安婦最多達20萬名的數位根據不足等等,依朴教授的觀點來看,都有不無道理的地方。

隨著“慰安婦”受害者崔甲順老奶奶5日去世,現在生存者只剩下46人了。在決定是否起訴方面,作為檢察機關,將不得不考慮老奶奶們的名譽和感情。但是,本報認為,應把《帝國的慰安婦》的評價交與學界和市民團體,是否決定對朴教授進行司法處理,也以慎重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