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33歲革新委員眼中的“韓明淑判決”

Posted August. 24, 2015 07:15   

한국어

韓國大法院全體協議部13名大法官針對前國務總理韓明淑收受9億韓元一案一致做出有罪判決,韓明淑對此感到冤枉,會主張“審判有問題,自己仍然無罪”。先不管事實如何,可將此理解為她為了在家人和周邊人士面前維持自己的政治體面而採取的態度。但是,她所屬的新政治民主聯合的議員們,主張這是“新的公安鎮壓”,就讓人覺得不可理解了。文在寅代表稱,“這一案件表明,應該站在國民一邊的司法部門,選擇站在了權力和不義一邊。”

同一政黨的革新委員李東學(音)卻持不同意見。他說,“即使我們當政,我們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改變法院的判決。法院的判決應該得到尊重。”他還說,“黨應該仔細研究國民的眼光到底有多高,然後再做出對應。”如果是一般的普通國民,針對13名大法官的判決和韓明淑前總理的主張,將會更信任哪一個呢?新政治民主聯合的議員們和普通國民之間的距離太大了。

對於勞動改革的認識也是一樣。新政治民主聯合就像他們自己掛滿街頭的橫幅標語“難道要通過削減父親的薪水讓我就業嗎?”所表現的那樣,正在刺激青年們的憤怒,反對實施工資封頂制度。但是,李東學說,“雖然高工資階層的工資很重要,但被忽視的大多數國民的勞動的質量和機會更重要。”對於黨內的386階層(上世紀90年代30多歲、80年代上大學、60年代出生的階層),他嚴厲地批評說,“他們踢翻了晚輩們上升的梯子。”

1982年出生的李東學革新委員,21歲的時候加入了在野黨,開始了政治活動,除此之外幾乎沒有什麼引人注目的經歷。他青少年時節因為家庭生活困難,曾打過工,擺過攤,好不容易才上了大學。李委員的想法更接近于普通國民的認識。他和那些時常招來“舌禍”的半瓶子醋的青年國會議員們也不一樣。韓明淑前總理和文在寅代表不能用那些連李委員都說服不了的邏輯來侮辱司法部門。



李振甯 評論員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