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外國人也可購買“1人1個酒店公寓房”

Posted September. 03, 2014 07:30   

한국어

在適用房產投資移民制度的地區,外國人購買酒店式公寓將會變得更容易。文化體育觀光部2日表示,觀光振興法修改案通過了國務會議,並將從12日開始實行,該修改案緩解了外國人投資者在購買度假型酒店公寓房時的購買限制。

根據修改案,外國人日後可以在房產投資移民制度適用地區每人購買壹個度假型酒店公寓(共享制住宿設施)客房。之前是要由5人以上成為共同購買者才可以購買這些房間。

從201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投資移民制度中規定,外國人用5億韓元以上的資金購買總面積達10萬平方米(約3萬50坪)以上的度假型酒店公寓時,可以得到5年居住簽證(F2),之後急於永久居留權(F5)。目前在制度在濟州特別自治島和江原道平昌市大觀嶺愛芬西亞旅遊園區、全南麗水景都海洋旅遊園區、仁川經濟自由貿易區、釜山海雲臺旅遊度假村等5處。

本次的修改案中還包括了地方自治團體可以對虛報等級或進行虛假等級廣告的酒店進行處罰的內容。而且還允許了在文化地區內設立旅遊表演場,之前只有在旅遊地、旅遊以安區、旅遊特區才能這裏該表演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