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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懲戒康聖鍾與康容碩,政界人士需借此機會反省

[社論] 懲戒康聖鍾與康容碩,政界人士需借此機會反省

Posted September. 03, 2010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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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會批准了對涉嫌虧空78億學校公款的民主黨康聖鍾提出的拘捕申請。此前於1995年,第十四代國會議員民主黨朴恩台因涉嫌收受賄賂而被起訴,當時國會同意了拘捕申請。而國會同意對於議員的拘捕申請,是時隔15年以來的第一次。起初,民主黨要求對其進行非拘留調查,一直反對拘捕申請。但是,民主黨沒有任何理由一直包庇貪污受賄的議員。

最日,民主黨指責大國家黨表示:“此事關係議員名譽,在未進行商議的情況下決定相關議案,違反了之前的承諾。之前曾經承諾推遲一天同意拘捕申請,但是大國家黨違背了諾言。”大國家黨否認曾經與民主黨進行協商。就算進行過協商,作為在總理•部長聽證會上要求嚴懲相關人員的第一在野黨,對於同門政黨的違法行為如此包庇,實在令人反感。

一直以來,大國家黨以“執政黨與在野黨間和睦關係”為由,對民主黨採取了“包庇違法議員”的態度。因此,出現目前的情況,大國家黨也有責任。政界人士應當以康議員事件為戒,打破以往相互包庇的慣例。

近日,大國家党召開議員總會,對引起“性騷擾發言”動盪的康容碩議員作出了除名決定。但是,作出這一決定,似乎也是無奈於輿論壓力。因為,如果再不處理,就有可能背上“性騷擾政黨”的臭名。7.28日進行國會議員再補選之前,事件進一步擴大,大國家党於7月20日發表了對該名議員進行除名等嚴重懲戒措施的發言。大國家黨雖兩度推遲處罰事件,但也一直觀注著輿論的態度。希望康議員被除名的事件,可以成為政黨提高道德性的契機。

康容碩議員曾經對發表“性騷擾”相關新聞的記者提出訴訟,指出報導內容為“虛假資訊”。近日,檢察院就康容碩控告記者一事,以誣告他人為由,提出了訴訟。每當刊登對自己不利的新聞,議員總是先提出訴訟,以抑制批判性的報導。前民主黨議員韓明淑也是同樣。政界人士不可避免要受到國民和輿論的關注,希望政界人士不要企圖以提出訴訟的形式抑制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