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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學院學費暴利及市場原理

Posted July. 05, 2010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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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T學院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首爾江西教育廳取消調整學費的命令。最近,首爾行政法院判原告勝訴,指出,“這只能交由市場原理來進行判斷,不能將其斷定為暴利。”T學院是教授小學生級初中生英語和數學的輔導學院。去年7月,T學院上報給教育廳的學費標準為每月29萬~69萬韓元。對此,教育廳以緩解私人教育費負擔為由,下達了降低其學費的命令。因此,T學院將教育廳告上法庭。2006年之后,针对教育厅的有关学费问题的5起诉讼,均以学院的胜利告终。

▷歷代政府都為抑制學費上漲而絞盡腦汁。原因是私人教育費劇增,會動搖民心。李明博政府打著“與私人教育費作鬥爭”的旗號,為舉報學院非法運營的人給予褒獎金。從去年7月實施這一制度到今年1月,接收的舉報案件達2.4萬多件,支付的褒獎金也多達17億韓元。李明博政府的管制較前任政府要嚴。家長們也十分支持抑制學院學費。但是,也有言論指出,政府過度的管制違反市場原理。

▷為了迎合政府的私人教育費減輕措施,首爾市教育廳曾計畫於2008年12月採用適當學費計算統計系統。為此,首爾市教育廳委託首爾大學進行研究,結果顯示,大多數學院的適當學費應當高於現有水準。加油站若公開其銷售的油價的話,油價將降低。有人認為,學院也是如此。如果學院之間的競爭激烈的話,那麼,學費也將會有所降低。

▷教育廳在制定講師人均講課費之後,根據物價的上漲率定學院的學費,而不考慮租賃費、人工費及聽課人數。當然,也不能因為是明星講師而多拿工資。這個系統過於死板了。可以將此次的判決理解為,若不是以獲得暴利為前提的話,課外輔導也可以適用市場原理。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學院,即使學費相對較高,也能招到學生。相反的,不被需要的學院則只好退出。教育廳有必要根據判決的宗旨提出新的學費政策。

評論員:鄭星姬 shch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