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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多個服務同時發佈意見時成為非法”

“利用多個服務同時發佈意見時成為非法”

Posted March. 23, 2010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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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利用多個公司的社會性網路服務(SNS,就是‘推特網(Twitter)’型服務),對6•2 地方選舉候選人或政黨發佈支持•反對意見的話,將會以非法選舉運動的罪名受到警方的處罰。

18日,員警廳與國內外SNS公司、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工作人員一同召開了會議。並在22日,員警廳發表已制定了利用SNS服務的非法選舉運動處罰標準。所謂的SNS服務,就是可以把不超過140字的短文通過網際網路和手機等上傳或閱覽,並且可以在自己的推特網隨時看別人發佈的文章。美國的推特網、韓國NHN的“Me2Day”、媒體DAUM的“Yozm”、SK通信的“Tossi” 等就是屬於SNS服務。

警方當天規定,當第三者利用多個企業的SNS服務發佈支援•反對特定候選人或政黨的意見時,將屬於非法選舉運動。員警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利用推特網上傳虛假事情,應當受處罰。但是,不是惡意性的讒言,而是對候選人、政黨、政策提出意見時,我們就不知道如何處理了。我們認為,加入多個SNS服務,同時發佈支援•反對意見的行為,不是自然性的意見發表,而是有意的選舉運動,因此我們決定把此行為按違反選舉法來處理。”

以6•2地方選舉為前提,警方和選舉管理委員會最近向國民公佈嚴控推特網。對此,到處傳來“警方侵害國民參與政治的自由”的批評。18日,甚至舉行了對選舉法第93條改正案的國會討論會。選舉法第93條規定,從選舉日前180日至選舉日,禁止發佈對選舉有影響的宣傳物或其他廣告。

但事實上,很難控制住在推特網發佈的文章。因為,國內外SNS公司已向警方提出“很難刪除使用者發佈的文章”的意見。而且,國內使用者超過10萬人的推特網方還表示:“推特網本公司為美國,因此不會接受韓國警方的刪除要求。”



金潤鍾 zoz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