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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檢察廳心理分析小組親自審查金吉泰陳述

大檢察廳心理分析小組親自審查金吉泰陳述

Posted March. 19, 2010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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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大檢察廳為了查明李有梨(13歲)殺害案件的全部細節,決定親自審查警方對嫌疑人金泰吉(33歲)的調查內容,並向釜山地方檢察廳派遣由犯罪心理分析專家組成的“心理分析小組”。

隨著大檢察廳檢察總長金畯圭下達“全力支持釜山地方檢察廳查明本次案件的全部細節”的特別命令,所屬科學調查企劃管事的陳述分析官和行動分析官等7名專家組成的心理分析小組,將從28日開始被派遣到釜山地方檢察廳,進行三天的審查工作。大檢察廳為了支持一線檢察或員警調查的個別兇殺案而安排並派遣心理分析小組是史無前例的。

在到達釜山地方檢察廳前,心理分析小組決定掌握警方此前調查金某的所有調查記錄影本,對金某的陳述內容和陳述變化過程進行審查。這是因為,只有完全分析金某的初期陳述,才能鑽入金某的陳述漏洞。同時,大檢察廳計畫在必要時調用攝錄員警調查金某的全過程的影像資料,觀察金某的表情和態度變化。將於19日接手此案件的釜山地方檢察廳將於今後一周對調查金某的調查內容做詳細審核。

本次派遣的心理分析小組中將有在全韓國各只有1人的陳述分析官和行動分析官。陳述分析官將對嫌疑人的陳述進行分析,並判斷其真實性。行動分析官則通過觀察嫌疑人的眼睛、面部表情上的細微變化,辨別其供詞的真實性。

對此,大檢察廳相關人員表示:“之所以大檢察廳如此對待本次調查,是因為金某並未完全坦白罪行。為了查明犯罪事實,我們將全力以赴。”檢察方表示,從李某身上查出了可作為金某強姦李某的證據——金某的去氧核糖核酸(DNA),但嫌疑人未提供自述的情況下則無法認定罪名,因此需要進行隨後的追加調查。

同時,一直調查此案的釜山員警廳調查本部於18日下午公佈了調查結果。警方認定金某蓄意綁架、強姦、殺害,並適用了強姦殺人罪。作為證據,警方舉出了從李某屍體上查出的金某的DNA、屍體放置地點塑膠袋上的李某和金某的DNA、金某的部分自述等。但是,警方未能查明是否潛入李某家中及綁架過程等。這是因為,金某以“因喝醉沒有相關記憶。”給予否認,警方也未能找到直接證據。19日,警方將2000餘頁份量的調查記錄及案件資料提交給了釜山地方檢察廳。

釜山地方檢察廳為了將以兒童或女性為對象的性暴力犯罪現象連根拔起,向性犯罪宣戰,並決定即使只是女性和兒童的離家出走報警,也由員警所長親自指揮調查。



李泰熏 尹喜格 jefflee@donga.com tot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