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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以300萬韓元抵消當選無效處分,將提高對應的求刑量、宣判量”

“若能以300萬韓元抵消當選無效處分,將提高對應的求刑量、宣判量”

Posted February. 08, 20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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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治圈欲將違反政治資金法時的當選無效處分的罰款標準從現行的100萬韓元升至300萬韓元一事,檢察和法院大體上呈否定反應。大部分審判人的表示:“如果政治圈自己制定相對寬容的法案,使得政治資金法的宗旨喪失其意義,則檢察和法院也只能相應的提升求刑量及實際判刑量。”

最近,國會政治改革特別委員會欲將丟掉議員職位的政治資金法罰款標準提升至300萬韓元,並交給大國家黨和民主黨院內代表進行協商並最終確定。其提升罰款的主要根據是“喪失議員職位刑,100萬韓元標準”為10餘年前制定,已缺乏現實性,並且過於嚴格。

對此,一名檢察相關人士于7日指出:“最近因為主要通過高額美元和5萬韓元代金券等實物流通非法政治資金,使得取證非常困難。政治人士在這種情況下欲制定對自身寬容的法案是與國民的期待背道而馳的行為。”



李鍾植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