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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構造調整的信號彈―“大宇建設的出售”的後續工作最重要

[社論] 構造調整的信號彈―“大宇建設的出售”的後續工作最重要

Posted November. 24, 200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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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建設的優先協商物件減少到了中東地區的Jabez基金和美國TR企業集團。大宇建設的大股東錦湖韓亞集團通過補充會議將在今年內確定購買對象,結束出售工作。2006年收購大宇建設的錦湖韓亞集團將在這次銷售中蒙受1兆4000億∼2兆韓元的損失,但是這次出售也能有助於該集團嚴重的資金問題。

在過去的幾年內,國內產業界出現了收購合併(M&A)風潮,在此過程中,為了競爭參加收購合併的很多企業因為“勝利者的詛咒”陷入了困境。除了收購大宇建設和大韓通運後陷入了流動性問題的錦湖韓亞集團之外,鬥山、韓化、流鎮集團也承受了過分收購合併的後遺症。產業界要以錦湖收購大宇建設的失敗為教訓,重新回顧一下不被氛圍所誤導的冷靜的經營判斷之基本。

不知是不是就因為這個原因,在這次招標中只參加了外國的基金和企業集團,國內大企業一概沒有參加。錦湖方面表示Jabez基金和美國TR企業集團是充分驗證了資金籌備能力的投資者,但是能否順利進行到最終價格協商、出售到外國後會不會出現技術流出等現象等引起了爭議。大宇建設的工會反對稱:“錦湖方面在沒有進行充分考慮的情況下急著發表了優先協商對象”,這也將成為一個變數。錦湖和優先協商物件要做好後續工作,以防在日後的協商當中出現雜音。

在產業界,大宇建設的處理問題被當作是企業構造調整的試金石。在全球世界經濟危機以後,建設、造船、海運等3個行業的不良企業處理方案還沒有任何進展。東部集團的東部金屬公司的出售也因為在買賣協商過程中的價格意見差距而沒有取得進展。大宇建設優先協商對象的選定希望能成為全體企業構造調整的信號彈。

有必要警惕在沒有精密驗證下,因時間問題而火速進行的構造調整。但是用這樣那樣的藉口拖延急需進行構造調整的企業的話,有可能產生更大的後遺症。企業們要儘早自發性地處理不良子公司。金融當局和債券團有必要對沒有未來的企業採取拒絕延長貸款償還時限、新貸款等嚴格政策,加快構造調整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