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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院警告友利銀行高層官員,部分營業限制措施在審議階段

金融監督院警告友利銀行高層官員,部分營業限制措施在審議階段

Posted September. 05, 200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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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金融監督院對KB金融集團董事長黃永基下達了停職的嚴重懲戒命令。而在第二天,國民年金管理工會理事長樸海春、友利銀行行長李鐘輝、前農協中央委員會信用代表鄭容根、新韓金融集團社長申相動等前任及現任金融機構首席執行人員也受到了警告。金融監督委員會首次對如此眾多的金融界最高經營者(CEO)採取了懲戒措施。

從3日下午至4日上午期間,金融監督委員會召開制裁審議會議,最終確定了上述審議結果。

○眾多金融公司CEO被懲戒,史無前例

根據審議結果,友利金融集團董事長兼友利銀行行長黃永基將被停職,理事長樸海春(前友利銀行行長)與現友利銀行行長李鐘輝則受到了警告懲戒。2005年-2007年期間,上述人員在對負債擔保證券(CDO)與信貸違約掉期(CDS)等派生金融產品投資15億8000萬美元的過程中,不僅違反了銀行法相關法規,還造成了1兆6200億韓元的損失。金融監督院認為,相關人員應當對此次事件負責。其中,黃董事長做出了最終的投資決定,因此需要付直接責任。樸理事长与李行长则受到了相对较轻的惩戒。

另外,金融監督院對在派生產品投資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友利銀行也進行了警告。金融監督院將採取限制部分營業專案的措施,以阻止派生產品交易。

金融監督院認為,前農協中央委員會信用代表鄭容根在任期間進行了不正當的派生產品投資,對於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金融監督院進行了問責警告。新韓金融集團社長申相動在職期間曾經發生銀行職員受賄案件,對此,金融監督院認為銀行管理中存在問題,申相勳也因此受到了警告。

有關黃董事長停職和友利銀行部分專案被取消,金融監督院將在9日舉行的定例會議中作出最終決定。其餘的懲戒許可權在於金融監督院院長。

○黃董事長表示將“申請重審”

黃董事長從2005年開始進行的派生產品投資造成了1兆6200億韓元的巨額損失,不僅如此,黃董事長還利用銀行使用者的存款進行了長期的高風險投資,他甚至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就獨自做出了判斷。為此,金融監督院做出了罷免黃董事長職務的決定。友利銀行投資的CDO產品期限通常為30年以上,而直到2008年底,普通銀行的投資資產中期限在10年以上的資產不到1.3%,對此,金融監督院認為該項投資有違常理。

對此,黃董事長表示,直到2007年3月退休時,沒有收到有關CDS和CDO的投資報告,上述產品當時都是極為穩定的投資產品。金融當局相關人士則表示:“在綜合檢查友利銀行的過程中,發現了黃董事長違反法律法規的明顯的事實。作出最終判斷的決策者必須對後果付出責任。”

黃董事長對懲戒結果表示了強烈不滿。黃董事長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還要等待金融監督院定例會議宣佈最後審議結果,隨後我們會再決定是否要申請重申或者不服申請。”如果此次懲戒結果得以確定,黃董事長只能就職至2011年9月,之後不得申請連任,也不可以參加其他金融公司的高層管理選舉活動,而受到警告的其他金融公司CEO則不會受到選任限制。



鄭載潤 洪守鏞 jaeyuna@donga.com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