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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廳調查組“要申請盧前總統的拘捕令”

檢察廳調查組“要申請盧前總統的拘捕令”

Posted May. 02, 200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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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1日大檢察廳中央調查組(部長李仁圭)一致認為,應該申請“涉嫌收受泰光實業樸淵次會長(拘留起訴)600萬美元賄賂金的”盧前總統的拘捕令。

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按照樸會長的口供,他受盧前總統指示,2007年6月末遞交了100萬美元,2008年2月末遞交500萬美元,而且還有明確的證據。為了公平起見,我們會向對待其他受賄犯人一樣,申請盧前總統拘捕令的可能性比較高。”

本週末,調查組會把如上的內容報告給檢察廳廳長林采珍。而且林廳長也會根據調查組提供的資訊,下周初召開大檢查廳首腦部及全國高等檢察廳廳長會後,再決定是否申請盧前總統的拘捕令。

據檢察廳的調查結果,樸會長通過鄭相文前總統總務秘書長(拘留)轉交給盧前總統的100萬美元中的一部分已經匯入到了停留在美國的兒子盧建豪和女兒盧貞蓮的帳戶。檢察廳表示,2006年~2007年,盧前總統的妻子權良淑女士雇傭了代理人並向兒子和女兒的帳戶匯入30萬美元以上的現金,而且那是樸會長行賄100萬美金後的2007年6月末之後。為了查清匯款的出處和100萬美元的使用明細,檢察廳將再次傳訊權女士或者對權女士進行書面調查。據說,上個月30日檢察廳傳訊調查盧前總統時,他表示:“會儘快整理及提交100萬美元的使用明細。”

盧前總統傳訊調查後,盧前總統方和檢察廳之間的暗鬥似乎變得更加激烈。盧前總統的辯護律師 文在寅前總統秘書長1日表示:“檢察廳連樸會長和盧前總統之間的通話記錄也沒有拿到手。如果沒有符合樸會長口供的物證,其結果難以令人信服”。對此,大檢察廳中央調查組洪滿杓調查計畫官則表示:“由於文在寅是辯護律師,做出這樣的辯護也是理所當然。”

另外,檢察廳將從下周起全面調查涉嫌收受樸會長賄賂的世中觀光總裁千信一和提名到“樸淵次目錄“的現役國會議員,前任、現職地方自治團體長和審判官、檢察官及警察局幹部等。



全芝星 崔瑀烈 verso@donga.com dns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