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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令納稅者惱火的年末-“揮霍剩下的預算”

[社論]令納稅者惱火的年末-“揮霍剩下的預算”

Posted December. 18, 200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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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也不例外,年末的時候總是能在市內到處看見施工現場。當然其中也有必要的工程,但是絕大部分是為了在今年內花完預算而進行的浪費性工程。如果預算有剩餘的話就會被判定為“不需要的資金”,從而會影響明年預算的規模,所以不惜浪費也要花完國民的血汗稅。每當好端端的道路被拆時稅金也隨之流走。

首爾市曾宣言要中止每年都會上演的“道路工程預算浪費”,還制定了5年內不得重新動工的“道路施工控制期限”。但是該規定只適用於新建成的道路,普通道路被排除在外,因此只能算是“缺一半的政策”。專家們指出,如果提高施工的精密度,使用高級材料的話道路的壽命不止5年,可以達到10年多。所以,應該在上述規定中明文表示施工控制期限,物件也要包括到全部道路。

本應該監督政府預算使用情況的國會中也出現了“花光剩餘預算”現象。最近,國會議員們主辦的各種討論會和公開會多得數不勝數。因為,如果想領取從2005年開始支付的每名議員3000萬的“政策開發費”,就需要舉行活動所開銷的發票,所以國會才會上演上述一幕。

但是,其中今年國會預算委員會打算取消每年都要取得的“慰勞性海外出差”是一件值得慶倖的事情。預算案審議和係數調整是國會議員的義務。做了該做的事情還要得到額外的慰勞,出國旅遊實在是不該出現的情況。我們要找出並杜絕類似的行為。

仔細一看的話,我們周圍的政府部門、司法部、國會,地方自治團體等都在用這樣的方式浪費稅金。光省下“未使用資金”,就可以減少國民的稅金負擔。美國總統當選人奧巴馬說:“會逐行、逐張地察看預算案,以減少政府浪費性支出。”韓國的公務員和政治家們為什麼就不能做出這樣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