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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億爲部分,盧建平疑似用其購置建築物

三十億爲部分,盧建平疑似用其購置建築物

Posted November. 27, 200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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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檢查廳中央搜查部(部長 樸勇錫)於26日指出,在農協前世宗證券(現 NH投資證券)收購賄賂一案,世宗基金30億賄賂資金的一部分,進入世宗證券大股東,盧武鉉前總統的兄長,盧建平囊中。用於購置房地產。

檢察院指出,鄭和森因賄賂成功,收取世宗基金的洪基玉(已拘留)代表的30億韓元賄賂。於2006年5月,以女婿李某(33)的名義,購入價值達9億2千萬韓元的,位於慶南金海市內棟C建築的1樓門市。

此幢建築的1樓總面積爲380平方米,市價爲10~13億韓元。押金就需2千萬韓元,月租則達五百萬韓元。

鄭某的弟弟曾在此,以母親的名義經營成人娛樂場所“Rich”,而於2006年8月被沒收搜查。此後,鄭某的弟弟則收手娛樂行業,轉行租賃業。

檢察院正著手調查,當時娛樂場所的盈利、及飯店租金的部分收入是否流入盧某囊中。

檢察院還在懷疑,鄭氏兄弟爲何要在離盧某宅邸較近的金海市購置房產。而賄賂30億韓元的洪基玉代表,於本年3月解除了原本的5億抵押金,被認作是防止鄭某隨意處置包含盧某一份的建築物。

但盧某在當天與東亞日報的電話通話中,當被提及有關建築的話題時,態度堅決,說道:“不可能,門市一說是無根據的。”

檢察院相關人員指出:“已查出30億韓元賄賂資金中一半的流出途徑。查清的資金已用在購置建築物及其他私人項目上。”

另一方面,檢察院抓獲了世宗基金洪基玉代表,經鄭某弟弟光勇(已拘留)介紹,囑托盧某相關農協世宗證券收購一事之前與盧某的會面。

洪某既與盧某見過面,就代表世宗證券被出售之後,洪某親自賄賂過盧某。



全芝星 尹喜刻 verso@donga.com tot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