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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朝鮮開城觀光等…違反7個南北協議書”

“終止朝鮮開城觀光等…違反7個南北協議書”

Posted November. 27, 200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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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終止京義線鐵道運營、限制南北間陸路通行、縮減開城工團人力等朝鮮當局的對南關系切斷決定明顯違反了7個南北協議書內的規定。

其中列車運行中斷沒有履行朝鮮至今提倡的10·4首腦會談“南與北開始運行汶山(韓國)~ 開城(朝鮮)之間的貨物鐵路運輸”規定。

如上的內容是統一部26日上交給大國家黨權寧世(照片)議員的資料。

資料中還表明,朝鮮中斷京義線列車運行不僅違反了2005年8月簽署的列車運行基本協議書中的“保障自國地區列車人員的安全和便利規定”,而且還違反了10·4宣言及附屬總理會談協議(2007年11月)。

而且中斷開城觀光的措施與2003年8月公布的南北投資保障協議書中的“被認可的投資事業中,保障投資者的自由經營活動”規定不符。

開城工團內南北經濟協力協議事務所的封鎖違背了“保障人員出入、人身安全、協議事務所活動等”的南北經濟協力協議協議書,此外撤回韓國人員的措施違反了開城工業地區及金剛山觀光地區出入停留協議書等3個協議。

朝鮮違反的7個協議書中:開城·金剛山出入停留協議書;南北車輛道路運行協議書;保障南北投資的協議書;南北經濟協力協議事務所協議書已經獲得國會批准,因此在韓國內擁有國內法相同的效力。

權議員說:“國會批准的協議都被無視,過去南北關系徒有虛名”,“目前我們不應該繼續虛假的南北關系,而是樹立實質性關系正常化”。

國會立法調查科近日刊登的報告書指出:“南北進行協議時,注重的是協議成功與否,而忽略了保障協議履行的具體流程和規定”。



金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