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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收監的原則和胸罩

Posted August. 21, 2008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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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胸罩(brassiere)”一詞最早出現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間,而且是用來代替“緊身內衣(corset)”一詞的。起源於法國的“胸罩(brassiere)”首次記載到《牛津英語大詞典》是1911年。胸罩具有支撐女性的胸部的功能,不過對於女權論者而言,胸罩卻是壓制的象徵。女性主義者認為胸罩是為了滿足“男性的期待和欲望而開發的內衣”,有時還會利用燒毀胸罩來表示反對的意見。

▷女性穿胸罩也有各自的理由。大多數女性是為了展現美麗的曲線而穿胸罩。有一部分女性認為,穿胸罩是一種文化規範。雖然有些女性表示,穿胸罩引起了肩膀和背部的一些疼痛症狀,不過也有一些女性表示,穿上胸罩才會覺得舒服。一直穿胸罩的女性突然不穿的話,會造成身體不便,有時還會無緣無故發脾氣。尤其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脫掉胸罩,會給女性帶來羞恥心和不快感。

▷一些媒體和人權團體批判,員警收監非法示威女性時強制要求女性脫掉胸罩,是明顯的人權侵害。女警讓女性非法者穿上監獄的統一制服,其後讓她們自己脫掉胸罩,並且由女警特別保管了這些胸罩。員警的行為也是為了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員警廳訓令“嫌疑犯收監及護送規則”規定,嫌疑犯不能配帶任何危險物。“危險物”內包括 領帶、腰帶、金屬等能進行自殺行為的物品;火柴、打火機、煙酒類等引起事故的物品;毒品及過多服用時有害健康的藥品等。員警業務手冊仲介紹了利用胸罩進行自殺的事例,因此胸罩也屬於危險物。進行蠟燭示威的女性雖說不能接受嚴厲的處分,但也不能要求特別待遇。只針對某些嫌疑犯執行“胸罩收監原則”的話,員警廳就會喪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黃鎬澤 評論員: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