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員警廳表示從今以後將對暴力集團等非法示威參與者和基礎秩序違反者處於即決審判,員警廳正在編制具體方案。
警察厅厅长鱼淸秀在上個月11日召開的指揮官會議中,當著地方員警廳長們的面表示說:“我們要嚴格地阻止非法示威,這問題光靠警方的話很難解決,所以我希望檢察院、大法院協助警方編制即決審判制度等方案。”並指示警方認真檢討積極活用即決審判制度的方案。
根據這些,員警廳正對即決審判者和行為編制著具體的基準。
即決審判是對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拘留等輕罪不進行正式裁判,只是通過簡單裁判程式,雖然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是暴力示威參與者們將會受到拘留處分,一般會在監獄或員警廳拘留所扣留30天左右。
員警廳警衛科長張前佩說:“很可能我們太過於依賴司法體系,但是現在已經形成了‘非法示威應當受相應的處分’的議論。”
員警廳將在大規模示威現場設置Police Line,一旦越過那條線的示威參與者將全部被逮捕。
員警廳的這種方針是根據李明博總統的確立法秩序和嚴格執行法等要求而實行的。
但是人權實踐市民聯隊事務局長吴昌益主張:“李明博政府強調確立法秩,很擔心員警廳以功利主義的原則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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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惠升 fineda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