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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借擴大住宅供應量之機要放寬限制

Posted October. 24, 2006 07:02   

政府發表了在首都地區增建2個盆唐大小的新城市和擴大開發1個原有新城市的計劃。這相當於政府自己也承認以規制爲主的房地産政策沒有效果。因板橋新城市和恩平新城市的公寓高價轉讓爭議、充足的流動資金以及發表板橋中大型公寓中簽者,在首都地區購買稅死灰復燃,從而因實施8.31、3.30對策而受到控制的房價再次飛漲。在這種情況下將房地産政策改爲“擴大供應”在所難免,但東拼西湊式的房地産政策實在令人看不下去。

政府首先要對未能控制房價的“稅金炸彈”進行反省。以重課稅和限制重建建築等需求抑制政策和擴大首都地區住宅供應爲主的8.31對策不但未能控制房價,反而製造了負作用。新盤增加量微乎其微,未能發揮功效。最近,全國房價上漲是因爲人們對政策喪失信心。

爲購買建設新城市的土地,政府要支付鉅額土地補償費。如果給的補償費太多,就有可能助長土地價。從板橋新城市的情況看,2.4萬億韓元的土地預測補償費在實施階段增加到3.1萬億韓元。如果不事先採取萬全的對策,很可能引發不亞於擴大供應的功效的副作用。

如果只增加供應量,很難解決根本問題。隨著收入的增加,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教育、文化、環境、醫療服務等社會基礎設施齊全的“居住條件”的需求也會增加。如果不顧對優質住宅的需求,盲目地建設國民型新城市,就會重蹈提高江南中大型公寓價格的板橋的覆轍。

政府要果斷取消與投機無關的稅金炸彈和放寬限制。要知道以劃分陣營的方式,不能成功推進住宅和房地産政策。政府要出臺符合市場原理和需求變化的政策,收拾混亂的房地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