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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部就對北事業向公共企業下達應對媒體的方針

統一部就對北事業向公共企業下達應對媒體的方針

Posted October. 18, 2006 03:02   

統一部今年年初向韓國石油公社等公共企業發送一項公文的事實浮出了水面。該公文的內容是,就對北事業,自製同媒體之間的接觸,並在報道後協商應對力度。

17日,國會産業資源委員會所屬的大國家党議員金起炫在針對石油公社進行的國政監查中表示:“統一部於3月20日向石油公社等18個公共企業發送了公文《公社推進對北事業相關囑咐事項》,對接觸媒體等問題下達了指標。”

統一部在該公文中強調說,確定對北事業計劃時,要和主管部門及統一部進行協商,但在協商之前要留意媒體的片面報道。特別是,該公文還要求稱:“在事業的籌備階段,總經理等人不得通過採訪或記者會等形式對外公佈。”

公文中還包括“行動要領”。“行動要領”強調稱,如果相關事實被媒體報道,應該和統一部進行協商,以協調應對力度,但儘量要從自己構想的角度出發;同時還強調了今後有必要進行協商的事項。另外,該公文還要求,在開展事業初期訪問北韓時,不得做出和記者同行等“媒體展示”行爲,訪北後首先要向統一部報告結果,並盡可能地自製在機場等地和記者接觸。

對此,統一部的一位負責人解釋說:“如果對北事業在初期階段就像確定的事業一樣被媒體報道,擔心會給國民帶來混亂,由於事業的對方是北韓,所以從慎重地、有戰略地加以應對的角度出發,制定了這些建議事項。”



洪錫珉 河泰元 smhong@donga.com taewon_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