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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金將回到故鄉

Posted October. 06, 2005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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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像做夢一樣。我非常激動。非常期待訪問祖國的日子。”

羅伯特•金(金采坤,65歲)成了自由之身。1996年之後,包括7年8個月的收監生活在內共9年1個月之後獲得了自由。

5日,羅伯特•金稱:“維吉尼亞州東部地方法院4日(當地時間)同意了保護觀察執行中止申請(8月2日)。”因此,羅伯特•金當天就停止了預定在2007年結束的保護觀察。

1996年9月24日,曾經是美軍海軍情報局(ONI)電腦分析官的羅伯特•金因爲把國家機密轉交給韓國的嫌疑被美國法院宣判9年監禁和3年保護觀察,並且被關押在聯邦監獄。他於2002年得到減刑,2004年被釋放,但到2007年爲止,要在維吉尼亞州艾施伯恩(Ashburn)的住宅接受保護觀察,但是比預期早2年結束了保護觀察。

據羅伯特•金轉述,負責案件的法官稱:“金某交給韓國的文件已經不能對美國安保構成大的威脅,而且這已經是10年前的事情,金某模範性地執行了7年8個月的監獄生活和1年多的保護觀察期,所以中止執行。”

據悉,美國法務部反對中止對金某的保護觀察,但是法院認可金某的申請理由做出了上述決定。

此次因美國法院決定中止執行保護觀察,使他提前獲得了自由,而這些都是因爲他要揭開真相的信念才得以實現。

韓國政府以金某身爲美國市民違反了即實在法(positives Recht),所以缺乏介入名分的理由一直採取消極態度。他在去年7月出版的自傳《回家》裏吐露遺憾稱:“韓國政府的消極態度讓我憂鬱。感到背信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但是羅伯特•金並沒有僅僅等待“祖國的幫助”。不僅是本人,連弟弟的房子也都出售了,用這些錢請好律師予以應對。而這些沒有取得什麽效果之後,他就自己翻閱法典準備了判決所需的資料,而且一個人進行了移監申請和減刑申請及再審刑期申請等。

2003年7月,韓國的後援人在他面臨假釋還有1年時間的時候成立了“羅伯特•金後援會”。後援會在物質和精神上支援了因長期的法庭鬥爭和收監生活面臨破産,而且生計也受到威脅的金某家庭。



鄭世鎭 mint4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