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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推委討論量刑標準案

Posted September. 14, 200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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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標準案是在刑事案件判決過程中,根據犯罪情況等規定具體量刑標準之後,根據標準宣判被告,而法務部、檢察機關和法院、在野法律界圍繞該量刑標準案相持不下。

在法務部長官千正培於12日在司法改革推進委員會(司改推委)長官級全體會議上表示制定量刑標準法的方針之後,法務部和檢察廳13日再次表示,必須制定《量刑標準法》。

但法院和在野法律界稱,同意需要一定的量刑標準,但是反對立法。

當天,法務部宣傳官韓明官舉行記者懇談會稱:“最好由司改推委制定法案,但是如果司改推委消極或反對,就由具備法案提交權的法務部單獨立法。”

大檢察廳有關人士也主張:“各別法官濫用權力,應該修改現行量刑制度,而且爲了保護國民平等權和實現適當的刑法權,必須要制定《量刑標準法》。”

對此,大法院和法院行政處沒有表示正式意見,但據悉,內部具有極強的反對意見。

法院行政處的一位中堅法官稱:“一律規定對具體案件的量刑標準,有可能會無法考慮被告狀況從輕處罰或加重處罰,因此會引發不恰當的後果。”

大韓律師協會有關人士也主張:“這是連法官的判決也要通過法律限制的‘法律萬能主義’的極致表現。此前,引發政客、企業家和百姓之間的量刑不平等問題是因爲不信任司法,但是制定法律,一律加以限制也不妥當。”

另外,司改推委實務有關人士稱:“計劃11月爲止,擬定關於量刑標準的方案並進行討論。”但是該有關人士還稱:“除美國和英國之外,其他國家都沒有設立《量刑標準法》。法務部推進立法有失穩妥。”



吉鎭均 jin0619@donga.com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