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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部將從明天開始實施選擇加入制度

Posted March. 29, 200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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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1日開始,若想用電話對房地産、貸款、Phone Dating等進行推銷,事前需要得到對方的許可。如果違背這一規定,最高將被罰款3000萬韓元。

資訊通訊部29日宣佈,將從本月31日開始實行“選擇加入(opt-in)”制度。其內容爲,在利用固定電話、手機、傳真機進行推銷時,必須要在事前得到對方的同意。

在未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發送手機短信(SMS)廣告或非盈利團體以營利爲目進行産品推銷、服務資訊推銷也屬違法。

即使是得到對方的同意,如果要在下午9點開始到第二天上午8點之間進行推銷,也要另外得到同意。

另外,不允許爲得到對方的同意而打電話。因爲這將被分類爲廣告電話。應該用直接見面或用郵遞或網路的形式進行詢問。

但是對於網路垃圾信件,將維持現行的“選擇退出(opt-out)”制度,該制度規定只有在具體表示出拒絕意向後才會被停止發送。

資訊通訊部表示:“截至目前,很難證明拒絕接收資訊的事實,但是以後發送廣告的行爲本身就是違法的,因此處罰就變得容易多了。”並宣佈:“檢察當局和警方將展開集中管制,來拔掉電話垃圾的根。”

預計因此次制度的實行,廣告電話將大幅減少。但是對通訊銷售業等制定了例外規定,再加上還不明確如何發送事先詢問性電子郵件,因此也有可能會産生混淆。

像筆記本生産商、化妝品商、飲水機生産商、購物中心等已經得到通訊銷售業或訪問銷售業許可的企業在推銷産品的時候,無需經過對方的同意。但是在單方面傳送錄製的聲音資訊時,也需要事前得到同意。

資訊通訊部囑咐道,在接到沒有經過同意的廣告電話時,一定要向韓國資訊保護振興院違法垃圾應對中心(02-1336)舉報。



洪錫珉 sm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