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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學校要求學生守口如瓶

Posted March. 14, 200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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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力資源部和警察廳已經從4日開始受理校園暴力及其受害相關的申告,但因個別學校表現出不合作態度,導致申告活動無法正常進行。

經確認,除向警方的申告外,幾乎沒有人通過學校或教育廳進行申告,甚至有些學校還出現了要求學生“守口如瓶”的事例。

警方自受理申告以來,於14日首次對加害同學的學生申請了拘留令。

▽申告受理業績低迷=截至當天,警方共受理了36起關於校園暴力的申告,對其中95名加害者展開了調查。

但是,沒有一名加害他人的學生主動申告,大部分都是由受害學生家長代爲進行申告。

特別是,當天沒有出現一起通過首爾市教育廳、首爾市內各地區教育廳的申告電話或通過各級學校受理的申告案。

據瞭解,這是因爲受害學生認爲“即使向學校申告也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受到報復”。

首爾S女子初中3年級的金某透露說:“雖然向班主任提起過不良學生的行爲,但得到的答復卻是‘千萬不要惹惱他’。”

學校暴力對策國民協定會的事務局長宋妍淑(41歲)表示:“這證明期間學校消極對待校園暴力問題,以此次事件爲契機,一線教育機關應給與學校暴力更多的關注,並幫助學生。”

▽學校要求學生嘴“守口如瓶”=京畿道B高中教師金某表示:“因爲,最近‘一陣會’(學生暴力組織)問題嚴重,在教務會議上連校長都多次強調我們學校沒有暴力,如今在這種強制要求沈默的情況下,事態調查能否取得效果令人懷疑。”

首爾D初中2年級學生沈某(15)說:“班主任老師說,如果把學校暴力問題向校外申告,就會被警察抓走,無法挽回,所以一定要向學校申告。”

附近E初中3年級學生金某(15)也說:“老師說有問題來找老師,老師會在不聲張的情況下解決。”

另一方面,警察廳當天發表了“預防和根除學校暴力綜合治安對策”,並決定,同時通過失蹤兒童報警電話(182)和賣淫被害女性緊急支援電話(117),24小時受理有關學校暴力事件的申告。

▽處罰學校暴力=江源地方警察廳當天以勒索等嫌疑對道內某高中1年級學生A某申請了事前拘留令。

據警方透露,A某涉嫌從去年9月至12月間逼迫同級生B某(16) 10餘次,總共勒索220余萬元韓元。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A某以“提供離家出走費用”爲由強迫身體瘦小的B某把錢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目前,警方正在追查A某的藏身地。



needjung@donga.com syroh@donga.com